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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乙胺丁醇片

盐酸乙胺丁醇片

处方药 非医保

河北瑞森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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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杆菌所致的肺结核。亦可用于结核性脑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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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乙胺丁醇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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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盐酸乙胺丁醇片
盐酸乙胺丁醇片
氨酚伪麻片Ⅱ
氨酚伪麻片Ⅱ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乙胺丁醇。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325毫克,盐酸伪麻黄碱30毫克。

生产企业

河北瑞森药业有限公司

青岛首和金海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3022057

国药准字H1095001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杆菌所致的肺结核。亦可用于结核性脑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本品适用于治疗和减轻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周身四肢酸痛、喷嚏、流涕、鼻塞、咳嗽等症状。

用法用量

1.成人常用量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结核初治,按体重15mg/kg,每日一次顿服;或每次口服25~30mg/kg,最高2.5g,每周3次;或50mg/kg,最高2.5g,每周2次。结核复治,按体重25mg/kg,每日一次顿服,连续60天,继以按体重15mg/kg,每日一次顿服。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每日15~25mg/kg,一次顿服。2.小儿常用量13岁以下不宜应用本品;13岁以上儿童用量与成人相同。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禁忌

成分

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杆菌所致的肺结核。亦可用于结核性脑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本品适用于治疗和减轻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周身四肢酸痛、喷嚏、流涕、鼻塞、咳嗽等症状。

药理作用

1.发生率较多者为视力模糊、眼痛、红绿色盲或视力减退、视野缩小(视神经炎每日按体重剂量25mg/kg以上时易发生)。视力变化可为单侧或双侧。2发生率较少者为畏寒、关节肿痛(尤其大趾、髁、膝关节)、病变关节表面皮肤发热拉紧感(急性痛风、高尿酸血症)。3发生率极少者为皮疹、发热、关节痛等过敏反应;或麻木,针刺感、烧灼痛或手足软弱无力(周围神经炎)。

对乙酰氨基酚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从而产生解热和镇痛作用;盐酸伪麻黄碱为拟肾上腺素药,具有收缩上呼吸道毛细血管的作用,可消除其黏膜肿胀,减轻鼻塞及流涕。二者并用,发挥解热镇痛及缓解感冒时鼻塞流涕等症状。

注意事项

1.对诊断的干扰:服用本品可使血尿酸浓度测定值增高。 2.下列情况应慎用:痛风、视神经炎、肾功能减退。 3.治疗期间应检查:眼部,视野、视力、红绿鉴别力等,在用药前、疗程中每日检查一次,尤其是疗程长,每日剂量超过15mg/kg的患者;血清尿酸测定,由于本品可使血清尿酸浓度增高,引起痛风发作。因此在疗程中应定期测定。 4.如发生胃肠道刺激,乙胺丁醇可与食物同服。一日剂量分次服用可能达不到有效血药浓度,因此本品一日剂量宜一次顿服。 5.乙胺丁醇单用时细菌可迅速产生耐药性,因此必须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应用。本品用于曾接受抗结核药的患者时,应至少与一种以上药物合用。 6.鉴于目前尚无切实可行的测定血药浓度方法,剂量应根据患者体重计算。肝或肾功能减退的患者,本品血药浓度可能增高,半衰期延长。有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用时需减量。

1每天服用日片与夜片的总量不宜超过8片,每次服用间隔不宜小于6小时。不可超过推荐剂量,若超过剂量,可能出现头晕、嗜睡或精神症状; 2下列情况者应慎用:咳嗽或其他症状在服药后一周内未改善、加重或复发者;伴随发热、皮疹、红肿或持续头痛者,发热超过三天患者;伴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甲亢、青光眼、前列腺肥大引起排尿困难、肺气肿患者;因吸烟、哮喘、肺气肿引起的慢性咳嗽及痰多粘稠患者; 3夜用片用药期间可能引起头晕、嗜睡,故不宜驾车或高空作业、操纵机器; 4饮酒、服镇痛剂、镇静剂会加重嗜睡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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