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成:每克含硝酸咪康唑20毫克、丙酸氯倍他索0.5毫克。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昔洛韦,其化学名为9-(2-羟乙氧甲基)鸟嘌呤。 |
|
生产企业 |
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
云南昊邦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3021928 |
国药准字H5302015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1.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用于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初发和复发病例,对反复发作病例口服本品用作预防2.带状疱疹:用于免疫功能正常带状疱疹和免疫缺陷者轻症例的治疗3.免疫缺陷者水痘的治疗。 |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2次,均匀涂敷患处。 |
1.生殖器疱疹初治和免疫缺陷者皮肤粘膜单纯疱疹:一次0.4g,一日3次,共5日 2.带状疱疹:成人常用量一次0.8g,一日5次,共710日 3.水痘:2岁以上儿童按体重一次20mg/kg,一日4次,共5日,出现症状立即开始治疗。40kg以上儿童和成人常用量为一次0.8g,一日4次,共5日。 |
|
副作用 |
1、对皮质激素类药物及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面部、眼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褶皱部位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禁忌 |
|
儿童注意事项: 2岁以下小儿剂量尚未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药物能通过胎盘,虽动物实验证实对胚胎无影响,但孕妇用药仍需权衡利弊。药物在乳汁中的浓度为血药浓度的0.6~4.1倍,虽未发现婴儿异常,但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由于生理性肾功能的衰退,本品剂量与用药间期需调整。 |
|
成分 |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1.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用于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初发和复发病例,对反复发作病例口服本品用作预防2.带状疱疹:用于免疫功能正常带状疱疹和免疫缺陷者轻症例的治疗3.免疫缺陷者水痘的治疗。 |
|
药理作用 |
用药部位可产生水泡、红斑、充血、灼热、瘙痒等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还可引起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长期大面积用药可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
抗病毒药。体外对单纯性疱疹病毒、水痘带状疱疹病毒、巨细胞病毒等具抑制作用。本品进入疱疹病毒感染的细胞后,与脱氧核苷竞争病毒胸苷激酶或细胞激酶,药物被磷酸化成活化型阿昔洛韦三磷酸酯,然后通过二种方式抑制病毒复制:①干扰病毒DNA多聚酶,抑制病毒的复制;②在DNA多聚酶作用下,与增长的DNA链结合,引起DNA链的延伸中断。本品对病毒有特殊的亲和力,但对哺乳动物宿主细胞毒性低。体外细胞转化测定有致癌报道,但动物实验未见致癌依据。某些动物实验显示高浓度药物可致突变,但无染色体改变的依据。本品的致癌与致突变作用尚不明确。大剂量注射可致动物睾丸萎缩和精子数减少,药物能通过胎盘,动物实验证实对胚胎无影响。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含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症、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使用、亦不能采用封包治疗2.任何全身使用皮质激素可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在局部使用皮质激素时均可能出现。因此,大面积使用本品不能超过2周;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5%-10%,连续用药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不易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3.使用时如发生刺激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停药并进行适当的治疗。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感染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对更昔洛韦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2.脱水或已有肝、肾功能不全者需慎用。 3.严重免疫功能缺陷者长期或多次应用本品治疗后可能引起单纯疱疹病毒和带状疱疹病毒对本品耐药。如单纯疱疹患者应用阿昔洛韦后皮损不见改善者应测试单纯疱疹病毒对本品的敏感性。 4.随访检查:由于生殖器疱疹患者大多易患子宫颈癌,因此患者至少应一年检查一次,以早期发现。 5.一旦疱疹症状与体征出现,应尽早给药。 6.进食对血药浓度影响不明显。但在给药期间应给予患者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