藿香正气颗粒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藿香正气颗粒
|
愈美片
|
|---|---|---|
| 类型 | 处方药 |
OTC乙类 |
| 品牌 | ||
| 规格 | 药品包装用复合膜,10克×10袋×1盒 |
12片 |
| 剂型 | 颗粒剂 |
片剂(薄膜衣) |
| 主要成分 | 广藿香﹑紫苏叶﹑白芷﹑白术(炒)﹑陈皮﹑姜半夏﹑厚朴(姜制)﹑茯苓﹑桔梗﹑甘草﹑大腹皮﹑大枣﹑生姜﹑蔗糖。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愈创木酚甘油醚100毫克。辅料为: |
| 性状 | 本品为浅灰棕色颗粒;气香,味辛、甜。 |
|
| 生产企业 |
大连美罗大药厂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73036 |
国药准字H20030681 |
| 作用与功效 | 解表化湿,理气和中。本品用于暑湿感冒,头痛身重胸闷,或恶寒发热,脘腹胀痛,呕吐泄泻。 |
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如普通感冒和流行性感冒)、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咳痰。 |
| 用法用量 | 温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口服。1.成人一次2片,一日3次。24小时不超过8片。2.12岁以下小儿用量:2-3岁一次半片,一日3次,24小时内不超过3次。3.4-6岁一次半片,一日3次,24小时内不超过3次;7-9岁一次1片,一日3次,24小时内不超过3次。3.10-12岁一次1片,一日3次,24小时内不超过3次。 |
| 不良反应 | 1.本方毒性甚低,但藿香正气水系含40%-50%乙醇液体制剂,故对小儿、妇女、老人及不饮酒的患者,常可引起酒样反应。2.极少数患者口服藿香正气水后引起过敏性药疹,经停药或用抗过敏处理后症状很快消失。 |
偶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服用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 禁忌 | 1.阴虚火旺者忌服。2.忌生冷油腻食物。 |
妊娠头3个月内妇女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
|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
| 药理作用 | 氢溴酸右美沙芬为中枢性镇咳药,可抑制延脑咳嗽中枢而产生镇咳作用,其镇咳作用与可待因相等或稍强,长期服用无依赖性和耐受性;愈创木酚甘油醚为祛痰剂,能使呼吸道腺体分泌增加,使痰液稀释,易于咳出。 |
|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吐泻明显,并有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抑郁症、消化道溃疡、肺出血、痰量过多、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5.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与抗抑郁药、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同服会产生不良反应,应避免合用。2.本品不宜与乙醇及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物并用,因可增强对中枢的抑制作用。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