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不稳定型心绞痛;慢性稳定型心绞痛。2.高血压(单独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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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硝苯地平。 |
硫酸氯吡格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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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山东圣鲁制药有限公司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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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1216 |
国药准字H200005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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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不稳定型心绞痛;慢性稳定型心绞痛。2.高血压(单独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 |
预防和治疗因血小板高聚集状态引起的心、脑及其它动脉的循环障碍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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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硝苯地平的剂量应视患者的耐受性和对心绞痛的控制情况逐渐调整。过量服用硝苯地平可导致低血压。2.从小剂量开始服用,一般起始剂量10mg/次,一日3次口服;常用的维持剂量为口服10~20mg/次,一日3次。部分有明显冠脉痉挛的患者,可用至20~30mg/次,一日3~4次。最大剂量不宜超过120mg/日。如果病情紧急,可嚼碎服或舌下含服10mg/次,根据患者对药物的反应,决定再次给药。3.通常调整剂量需7~14天。如果患者症状明显,病情紧急,剂量调整期可缩短。根据患者对药物的反应﹑发作的频率和舌下含化硝酸甘 |
口服,可与食物同服也可单独服用。每日一次,每次二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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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硝苯地平过敏者禁用。 |
偶见胃肠道反应(如腹痛、消化不良、便秘或腹泻)、皮疹、皮肤粘膜出血,罕见白细胞减少和粒细胞缺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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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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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不稳定型心绞痛;慢性稳定型心绞痛。2.高血压(单独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 |
预防和治疗因血小板高聚集状态引起的心、脑及其它动脉的循环障碍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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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常见服药后出现外周水肿(外周水肿与剂量相关,服用120片/日时的发生率为4%,服用240片/日则为12.5%);头晕;头痛;恶心;乏力和面部潮红(10%)。一过性低血压(5%),多不需要停药(一过性低血压与剂量相关,在剂量2.少见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紫癜;过敏性肝炎;齿龈增生;抑郁;偏执;血药浓度峰值时瞬间失明;红斑性肢痛;抗核抗体阳性关节炎等(3.可能产生的严重不良反应:心肌梗死和充血性心力衰竭发生率4%;肺水肿的发生率2%;心律失常和传导阻滞的发生率各小于0.5%。4.本品过敏者可出现过敏性肝炎、皮疹,甚至剥脱性皮炎等。 |
本品为血小板聚集抑制剂,能选择性地抑制ADP与血小板受体的结合,随后抑制激活ADP与糖蛋白GPⅡB/ⅢA复合物,从而抑制血小板的聚集。本品也可抑制非ADP引起的血小板聚集,不影响磷酸二酯酶的活性。本品通过不可逆地改变血小板ADP受体,使血小板的寿命受到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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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低血压。绝大多数患者服用硝苯地平后仅有轻度低血压反应,个别患者出现严重的低血压症状。这种反应常发生在剂量调整期或加量时,特别是合用β-受体阻滞剂时。在此期间需监测血压,尤其合用其他降压药时。2.芬太尼麻醉接受冠脉旁路血管移植术(或者其他手术)的患者,单独服用硝苯地平或与β-受体阻滞剂合用可导致严重的低血压,如条件许可应至少停药26小时。3.心绞痛和/或心肌梗死。极少数患者,特别是严重冠脉狭窄患者,单独服用硝苯地平或与β-受体阻滞剂合用可导致严重的低血压,如条件许可应至少停药36小时。4.外周水肿。10 |
1.使用本品的病人需手术时应告知外科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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