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不稳定型心绞痛;慢性稳定型心绞痛。2.高血压(单独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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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硝苯地平。 |
化学名称:N-(2-甲基-2,3-二氢-1H-吲哚基)-3-氨磺酰基-4-氯-苯甲酰胺分子式:C16H16ClN3O3S分子量:365.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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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山东圣鲁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安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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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1216 |
国药准字H440208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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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不稳定型心绞痛;慢性稳定型心绞痛。2.高血压(单独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 |
用于治疗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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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硝苯地平的剂量应视患者的耐受性和对心绞痛的控制情况逐渐调整。过量服用硝苯地平可导致低血压。2.从小剂量开始服用,一般起始剂量10mg/次,一日3次口服;常用的维持剂量为口服10~20mg/次,一日3次。部分有明显冠脉痉挛的患者,可用至20~30mg/次,一日3~4次。最大剂量不宜超过120mg/日。如果病情紧急,可嚼碎服或舌下含服10mg/次,根据患者对药物的反应,决定再次给药。3.通常调整剂量需7~14天。如果患者症状明显,病情紧急,剂量调整期可缩短。根据患者对药物的反应﹑发作的频率和舌下含化硝酸甘 |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2.5mg(1片),每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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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硝苯地平过敏者禁用。 |
比较轻而短暂,呈剂量相关。1.较少见的有:腹泻、头痛、食欲减低、失眠、反胃、直立性低血压。2.少见的有: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低血钠、低血钾、低氯性碱中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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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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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妊娠的影响尚缺乏人体研究,动物研究未发现问题。本品是否排入乳汁未详,但人体应用未发生问题。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老年人对降压作用与电解质改变较敏感,且常有肾功能变化,应用本品须加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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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不稳定型心绞痛;慢性稳定型心绞痛。2.高血压(单独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 |
用于治疗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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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常见服药后出现外周水肿(外周水肿与剂量相关,服用120片/日时的发生率为4%,服用240片/日则为12.5%);头晕;头痛;恶心;乏力和面部潮红(10%)。一过性低血压(5%),多不需要停药(一过性低血压与剂量相关,在剂量2.少见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紫癜;过敏性肝炎;齿龈增生;抑郁;偏执;血药浓度峰值时瞬间失明;红斑性肢痛;抗核抗体阳性关节炎等(3.可能产生的严重不良反应:心肌梗死和充血性心力衰竭发生率4%;肺水肿的发生率2%;心律失常和传导阻滞的发生率各小于0.5%。4.本品过敏者可出现过敏性肝炎、皮疹,甚至剥脱性皮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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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低血压。绝大多数患者服用硝苯地平后仅有轻度低血压反应,个别患者出现严重的低血压症状。这种反应常发生在剂量调整期或加量时,特别是合用β-受体阻滞剂时。在此期间需监测血压,尤其合用其他降压药时。2.芬太尼麻醉接受冠脉旁路血管移植术(或者其他手术)的患者,单独服用硝苯地平或与β-受体阻滞剂合用可导致严重的低血压,如条件许可应至少停药26小时。3.心绞痛和/或心肌梗死。极少数患者,特别是严重冠脉狭窄患者,单独服用硝苯地平或与β-受体阻滞剂合用可导致严重的低血压,如条件许可应至少停药36小时。4.外周水肿。10 |
①为减少电解质平衡失调出现的可能,宜用较小的有效剂量,并应定期监测血钾、钠、钙及尿酸等,注意维持水与电解质平衡,尤其是老年人等高危人群,注意及时补钾。 ②作利尿用时,最好每晨给药一次,以免夜间起床排尿。 ③无尿或严重肾功能不全,可诱致氮质血症。 ④痛风或高尿酸血症,此时血尿酸可进一步增高。 ⑤肝功能不全,利尿后可促发肝昏迷。 ⑥交感神经切除术后,此时降压作用会加强。 ⑦应用本品而需作手术时,不必停用本品,但须告知麻醉医师。 ⑧运动员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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