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开灵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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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清开灵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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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念慈菴蜜炼川贝枇杷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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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OTC甲类 |
OTC甲类 |
| 品牌 | 一洲 |
念慈菴 |
| 规格 | 1.5g*24袋 |
150ml |
| 剂型 | 颗粒剂 |
膏剂 |
| 主要成分 | 胆酸,珍珠母,猪去氧胆酸,栀子,牛角,板蓝根,黄苷,金银花。 |
川贝母、枇杷叶、南沙参、茯苓、化橘红、桔梗、法半夏、五味子、瓜蒌子、款冬花、远志、苦杏仁、生姜、甘草、杏仁水、薄荷脑,辅料为:蜂蜜、麦芽糖、糖浆。 |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稠厚的半流体;具杏仁香气,味甜,辛凉。 |
| 生产企业 |
京都念慈菴总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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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30010 |
注册证号ZC20160006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镇静安神。本品用于外感风热所致发热,烦躁不安,咽喉肿痛;及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
润肺化痰、止咳平喘、护喉利咽、生津补气、调心降火。本品适用于伤风咳嗽、痰稠、痰多气喘、咽喉干痒及声音嘶哑。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g,一日2-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每日三次,每次一汤匙,小儿减半。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本品可能引起皮疹、瘙痒、腹泻、腹痛、恶心等 |
| 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糖尿病患者忌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禁用。 |
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 儿童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 老人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 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3.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 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平素脾胃虚寒及久病体虚患者如出现腹泻时慎服。5. 患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 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患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3:服用一周病情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9: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等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如与其它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