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火热内盛,咽喉肿痛,牙龈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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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人工牛黄、雄黄、石膏、大黄、黄芩、桔梗、冰片、甘草。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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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华侨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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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4059 |
国药准字H20063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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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火热内盛,咽喉肿痛,牙龈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 |
早期老年性白内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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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2~3次。 |
滴眼。一日3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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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禁用。2.新生儿禁用。 |
眼外伤及严重感染时,暂不使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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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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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用于火热内盛,咽喉肿痛,牙龈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 |
早期老年性白内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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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平素脾胃虚弱者、大便溏薄者、有过敏体质者以及小儿,多次服用或大剂量应用可能出现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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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请咨询医师。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7.超剂量及长时间服用,必须在医师及医师指导下进行。8.不宜与强心苷类、生物碱类、抗生素类或异烟肼、维生素B1等药物合用。9.特异性或过敏体质者不宜使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滴眼时请勿使管口接触手和眼睛,避免污染瓶内眼药水。2.使用后请控紧瓶盖,以防污染。3.部分病例出现一过性刺激感,如灼热感、刺痛等,但不影响使用。实验证明本品经冰箱冷藏(4℃左右)后可以降低刺激性的发生率和强度。建议使用时有刺激的患者,将本品放入冰箱冷藏后使用以降低刺激。若发现药水污染或混浊请弃去不用。4.据报导,一过性刺激的发生率和强度与眼部的其他感染或炎症有关,建议眼部有感染或炎症的白内障患者在使用本品时,最好在医师指导下同时治疗上述眼疾。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