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鱼腥草合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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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腺炎有风热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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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鱼腥草、黄芩、板蓝根、连翘、金银花;辅料为蔗糖、蜂蜜、苯甲酸钠、羟苯乙酯 |
蒲公英、黄芩、苦地丁、板蓝根。辅料为淀粉、滑石粉、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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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国镜药业有限公司 |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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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3124 |
国药准字Z20043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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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腺炎有风热证候者。 |
清热解毒,抗炎消肿。用于疖肿、咽炎、扁桃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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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3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5-8片,一日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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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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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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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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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腺炎有风热证候者。 |
清热解毒,抗炎消肿。用于疖肿、咽炎、扁桃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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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3.孕妇及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4.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疮疖较重或局部变软化脓,或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到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