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肺丸
甘肃省西峰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补肺丸
|
银翘解毒颗粒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 品牌 | 养无极 |
|
| 规格 | 9g*40丸 |
15g*10袋 |
| 剂型 | 丸剂(大蜜丸、小蜜丸) |
颗粒剂 |
| 主要成分 | 熟地黄、党参、炙黄芪、桑白皮(蜜炙)、紫菀、五味子。 |
本品主要成份薄荷,淡豆豉,淡竹叶,甘草,金银花,荆芥,桔梗,连翘,牛蒡子。 |
| 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大蜜丸;气微,味甘、微苦酸。 |
本品为浅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 生产企业 |
甘肃省西峰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2020558 |
国药准字Z44020191 |
| 作用与功效 | 补肺益气,止咳平喘。用于肺气不足,气短喘咳,咳声低弱,干咳痰粘,咽干舌燥。 |
本品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1丸,一日2次。 |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重症者加服1次。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服用该类药品可能引起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或腹泻。个别人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若出现严重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 禁忌 | 外感咳嗽者忌服。 |
1.孕妇忌用;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清楚 |
|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清楚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清楚 |
| 药理作用 | 1.增强小白鼠腹腔巨噬细胞吞噬鸡红细胞的功能,吞噬百分率和吞噬指数分别较对照组增加46.8%和33.9%。2.对氨水刺激豚鼠引起的咳嗽有明显的抑制作用。3.对组织胺和乙酰胆碱所致的豚鼠气管平滑肌收缩有抑制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气虚咳嗽,其表现为咳嗽短气,咳声低弱,痰质稀薄,自汗畏风,体虚乏力。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寒热表现,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7.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