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治疗各型肺结核、支气管内膜结核及肺外结核。并可作为与结核病相关手术的保护药,也可用于预防长期或大剂量皮质激素、免疫抑制治疗的结核感染及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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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帕司烟肼片 |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辅料为DL-酒石酸、碳酸氢钠、甘露醇、阿斯帕坦、中链酸脂肪酸甘油三酯、聚山梨酯、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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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辽宁奥达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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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2019 |
国药准字Z20090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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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治疗各型肺结核、支气管内膜结核及肺外结核。并可作为与结核病相关手术的保护药,也可用于预防长期或大剂量皮质激素、免疫抑制治疗的结核感染及复发。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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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治疗: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成人:一日按体重10~20mg/kg,小儿:视个别需要可增至一日按体重20~40mg/kg,顿服。预防:一日按体重10~15mg/kg,顿服。 |
先把药片放入杯中,加温开水使药物完全溶解后口服。1~3岁一次1片,用温开水30ml泡腾溶解后口服;3岁以上至5岁一次1.5片,用温开水60ml泡腾溶解后日服;5岁以上至7岁-次2片用温开水100ml泡腾片溶解后口服;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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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有头晕、头痛、失眠、发热、皮疹、恶心、乏力、黄疸、周围神经炎、视神经炎及血细胞减少等不良反应发生。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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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慎用。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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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治疗各型肺结核、支气管内膜结核及肺外结核。并可作为与结核病相关手术的保护药,也可用于预防长期或大剂量皮质激素、免疫抑制治疗的结核感染及复发。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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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至少应连续服用3个月,如无不良反应,中途不宜停药,经临床确诊痊愈后方可停药。 2.孕妇、肝肾功能不良者和有精神病史、癫痫病史及脑外伤史者慎用。 3.用药期间应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少数病人在用药的前两个月可出现一过性氨基转移酶升高。在保肝治疗下继续用药,氨基转移酶可恢复正常。若继续升高,则应停药。 4.如疗程中出现视神经炎症状,需立即进行眼部检查,并定期复查。 5.同服维生素B6可防治周围神经炎等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 6.抗酸药,尤其是氢氧化铝,可抑制本品吸收,不宜同服。 7.本品可加强香豆素类抗凝血药,某些抗癫痫药、降压药、抗胆碱药、三环抗抑郁药的作用,合用时需注意。 |
1.运动员慎用:运动员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3.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 4.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5.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o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