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敏感菌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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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环丙沙星。 |
地榆炭、五倍子、冰片、盐酸小檗碱、盐酸罂粟碱。辅料为混合脂肪酸甘油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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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通久和药业有限公司 |
烟台荣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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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40010 |
国药准字Z20060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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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 |
凉血止血,清热解毒,燥湿敛疮,消肿止痛。适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内痔、混合痔的内痔部分Ⅰ、Ⅱ期出现的便血、肿胀、疼痛,以及炎性外痔出现的肛门坠胀疼痛、水肿、局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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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成人常用量:一日0.5~1.5g,分2~3次。2.骨和关节感染:一日1~1.5g,分2~3次,疗程4~6周或更长。3.肺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一日1~1.5g,分2~3次,疗程7~14日。4.肠道感染:一日1g,分2次,疗程5~7日。5.伤寒:一日1.5g,分2~3次,疗程10~14日。6.尿路感染: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一日0.5g,分2次,疗程5~7日;复杂性尿路感染,每日1g,分2次,疗程7~14日。7.单纯性淋病:单次口服0.5g。 |
肛门给药。一次1粒,一日1~2次,或遵医嘱,睡前或便后外用。使用时先将配备的指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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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1.个别患者出现轻度腹部不适和腹泻。 2.用药后出现黄疸,眼及皮肤明显黄染,提示肝功能受损。偶有恶心、呕吐、皮疹和药热,停药后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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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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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 |
凉血止血,清热解毒,燥湿敛疮,消肿止痛。适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内痔、混合痔的内痔部分Ⅰ、Ⅱ期出现的便血、肿胀、疼痛,以及炎性外痔出现的肛门坠胀疼痛、水肿、局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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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 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 4.偶可发生: (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 (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 (3)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 (4)关节疼痛。 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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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 2.本品宜空腹服用,食物虽可延迟其吸收,但其总吸收量(生物利用度)未见减少,故也可于餐后服用,以减少胃肠道反应;服用时宜同时饮水250ml。 3.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 4.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5.应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发生中、重度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 6.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 7.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 |
1.本品为直肠给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及辛辣、油腻、刺激性食物。 3.保持大便通畅。 4.本品含盐酸小檗碱、盐酸罂粟碱。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心脏病患者慎用。青光眼患者应定期检查眼压。 5.有高血压、肝病、糖尿病、肾病或血液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本品仅对痔疮合并有少量便血,肿胀及疼痛者有效,如便血量较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或内痔便后脱出不能自行还纳肛内,均需到医院就诊。 8.本品放置过程中有时会析出白霜,系基质所致,属正常现象,不影响疗效。 9.30℃以下保存,如超过30℃出现软化,可放入冰箱或浸入冷水中变硬后使用,不影响疗效。 10.放置时动作宜轻柔,避免出血。置入适当深度以防滑脱。 11.严格按照用法用量使用,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1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