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如普通感冒和流行性感冒)、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咳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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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中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愈创甘油醚100毫克。辅料为:甘油、丙二醇、山梨醇溶液、单糖浆、无水柠檬酸、苯甲酸钠、亮蓝素色、清凉霉素香精和纯水。 |
连翘﹑金银花﹑麻黄(炙)﹑苦杏仁(炒)﹑石膏﹑板蓝根﹑绵马贯众﹑鱼腥草﹑广藿香﹑大黄﹑红景天﹑薄荷脑﹑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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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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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43186 |
国药准字Z2004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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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如普通感冒和流行性感冒)、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咳痰。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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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0~20ml,一日3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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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2.可见失眠、精神运动功能亢进、腹痛、腹泻、呕吐、瘙痒、皮疹、荨麻疹、血管性水肿或其他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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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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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老年人伴有高血压、心脏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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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如普通感冒和流行性感冒)、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咳痰。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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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氢溴酸右美沙芬为中枢性镇咳药,可抑制延脑咳嗽中枢而产生镇咳作用,其镇咳作用与可待 因相等或稍强,长期服用无依赖性和耐受性;愈创木酚甘油醚为祛痰剂,能使呼吸道腺体分泌增加,使痰液稀释,易于咳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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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或症状恶化或出现新的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或药师。 2.抑郁症、消化道溃疡、痰量过多、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若咳嗽出现复发迹象或伴有发热、皮疹或持续性头痛,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对于持续性呼吸系统疾病(如肺气肿、慢性支气管炎)患者在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