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止吐药。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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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盐酸格拉司琼,其化学名称为1-甲基-N-(内向-9-甲基-9-氮质双环[3,3,1]壬烷-3-基)-IH-吲哚-3-甲酰胺盐酸盐。 |
牛耳枫、辣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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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
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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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253 |
国药准字Z20003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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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止吐药。用于: |
理气健胃,除湿化滞。用于中运不健、气滞湿困而致的急性胃肠炎及其所引起的腹胀、腹痛和腹泻等消化不良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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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通过口服给药,与静脉、肌肉注射给药配合使用, ①成人:剂量一般为每次1mg,每天2次。 ②儿童:剂量为每次20μg/kg,每天2次。一般于化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为12小时后服用。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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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 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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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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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止吐药。用于: |
理气健胃,除湿化滞。用于中运不健、气滞湿困而致的急性胃肠炎及其所引起的腹胀、腹痛和腹泻等消化不良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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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及胃肠道功能紊乱,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高。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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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①本品对化疗、放疗所致呕吐起预防作用,首剂在化疗前1小时服用。②本药可减缓结肠蠕动,患者若有亚急性肠梗阻时,需严格观察。③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以免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④致癌性研究资料显示,给予两性小鼠及大鼠极大量本品时(50mg/kg)(大鼠剂量于第59周时降至25mg/kg/日),发现有肝细胞瘤及或腺瘤,于接受5mg/kg本品之大鼠亦发现有肝细胞增生,而于低剂量时(1mg/kg)时此种药物无诱发肝细胞增生的现象。⑤本品与食物同时服用时吸收略有延迟。 |
1. 孕妇慎用;2. 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3. 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4.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 本品不能长期或反复服用,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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