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咳息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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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金咳息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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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沙丁胺醇吸入气雾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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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双药 |
福星 |
| 规格 | 0.4g*30粒 |
100ug*200揿 |
| 剂型 | 胶囊剂 |
气雾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蛤蚧(去头足鳞)、生晒参、黄芪、川贝母、五味子、桑白皮(蜜制)、苦杏仁(炒)、玄参、当归、白芍、茯苓、甘草等。 |
本品主要成份为沙丁胺醇。 |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粉末;气微,味微苦。 |
本品为一采用定量压缩装置给药的气雾剂,其内容为白色至类白色混悬液。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20063 |
国药准字H20123384 |
| 作用与功效 | 补肺纳气,止咳平喘,理肺化痰。适用于肺脾两虚,肾不纳气所致久咳痰白,气喘阵作,动则益甚,疲乏无力,畏寒背冷,苔白,脉沉等,或用于慢性气管炎迁延、缓解期,轻度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见有上述症侯者。 |
本品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等伴有支气管痉挛(喘鸣)的呼吸道疾病。 |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4~5粒,一日3次。 |
1.一般作为临时用药,有哮喘发作预兆或哮喘发作时,气雾吸入,每次吸入0.14~0.28mg,即1~2揿,必要时可每隔4~8小时吸入一次,但24小时内最多不宜超过8揿。2.使用时除去罩壳帽,瓶身倒置,摇匀,缓慢呼气,将罩壳口含在口中,对准咽喉,在深深吸气的同时立即揿压阀门,使药雾充分吸入,屏息十秒,以便使药物充分发挥作用,如需再次吸入,至少等一分钟后,再重复操作。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少数病例可见肌肉震颤,外周血管舒张及代偿性心率加速,头痛,不安,过敏反应。 |
| 禁忌 | 对急性期具有热壅肺和阴虚肺燥症患者应禁用。 |
对其他β2-受体激动剂、酒精和氟里昂过敏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 药理作用 | 1.药理作用:主要有明显的镇咳,平喘,抗炎,促进小鼠网状内皮系统吞噬功能,可增加正常小鼠肺脏内蛋白质、RNA含量,可抑制由氯化镉中毒引起的大鼠肺脏蛋白质、RNA下降,同时降低肺脏5-HT,并能增加血浆内cAMP的含量,可使氯化镉中毒大鼠血清微量元素锌升高、铜降低。2.毒性试验:小鼠口服金咳息胶囊 40g/kg,观察七日无死亡和其它不良反应。慢性毒性和病理结果表明,金咳息胶囊对心、肝、脾、肺、肾无明显影响,对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无明显影响,上述结果表明,金咳息胶囊毒性很低。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 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应慎用。2. 长期使用可形成耐药性,不仅疗效降低,且有加重哮喘的危险,因此对经常使用本品者,应同时使用吸入或全身皮质类固醇治疗。若病人症状较重,需要每天多次吸入本品者,应同时监测最大呼气流速,并应到医院就诊,请专业医师指导治疗和用药。3. 首次使用或用后放置一周以上再使用时,应先向空气中试喷。如遇喷不出情况,请确认使用是否正确或检查喷孔是否堵塞。4. 本品容器内药液为常温下气态物质经低温加压后灌装,请将本品远离火炉、暖气、电热器等发热物体,以避免瓶内高压液体受热爆炸,本品的塑料瓶套作为可能发生危险时的保护,在任何时间内禁止拨下。本品系受压容器,严禁撞击,即使将药用完也应避免。5. 本品宜在阴凉处保存,即气温20℃以下,但不允许冷藏冷冻。6.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同时应用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者,其作用可增加,不良反应也可能加重。2. 并用茶碱类药时,可增加松弛支气管平滑肌的作用,也可能增加不良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