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临床上主要用于治疗阿尔茨海默式病,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氢溴酸加兰他敏。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0108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临床上主要用于治疗阿尔茨海默式病,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2次,建议与早餐及晚餐同服,请遵医嘱用。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
副作用 |
1.对氢溴酸加兰他敏过敏者禁用。2.加兰他敏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在麻醉的情况下禁止使用。3.心绞痛和心动过缓的患者禁用。4.严重哮喘或肺功能障碍的患者禁用。5.重度肝脏损害者禁用。6.重度肾脏损害者禁用。7.机械性肠梗阻的患者禁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
禁忌 |
|
|
|
成分 |
临床上主要用于治疗阿尔茨海默式病,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1.有消化性溃疡病史、或同时使用非甾体抗炎药的病人慎用。2.中度肝脏损害的病人慎用本品,必要时应适当减量。3.中度肾脏损害的病人慎用本品,必要时应减量使用。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