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阿米替林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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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盐酸阿米替林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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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氯芬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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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25mg*100片 |
10mg*30片 |
| 剂型 | 片剂(薄膜衣)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阿米替林分子式:C20H23N·HCl分子量:313.87 |
本品主要成分:巴氯芬。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0561 |
国药准字H20010423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在三环类抗抑郁药中镇静效应最强,对抑郁患者可使情绪明显改善,适用于治疗焦虑性或激动性抑郁症。 |
本品用于缓解由以下疾病引起的骨骼肌痉挛:1.多发性硬化、脊髓空洞症、脊髓肿瘤、横贯性脊髓炎、脊髓外伤和运动神经元病。2.脑血管病、脑性瘫痪、脑膜炎、颅脑外伤。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开始一次25mg,一日2~3次,然后根据病情和耐受情况逐渐增至一日150~250mg,一日3次,高量一日不超过300 mg,维持量一日50~150mg。 |
口服成人:推荐初始剂量为5mg,每日三次,应逐渐增加剂量,每隔3天增服5mg,直至所需剂量,但应根据病人的反应具体调整剂量。对本品作用敏感的患者初始剂量应为每日5~10mg,剂量递增应缓慢。常用剂量为每日30mg至75mg,根据病情可达每日100~120mg。儿童:每日剂量为0.75~2mg/kg体重。对10岁以上儿童,每日最大剂量可达2.5mg/kg体重。通常治疗开始时每次2.5mg,每日4次。大约每隔3天小心增加剂量,直至达到儿童个体需要量。推荐的每日维持治疗量如下:12个月~2岁儿童:10~20mg |
| 不良反应 | 治疗初期可能出现抗胆碱能反应,如多汗、口干、视物模糊、排尿困难、便秘等。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可出现嗜睡,震颤、眩晕。可发生体位性低血压。偶见癫痫发作、骨髓抑制及中毒性肝损害等。 |
不良反应主要是于治疗开始时、剂量增加过快、剂量过大的患者,一般为轻微的暂时性症状。精神病史患者、伴脑血管病患者和老年患者不良反应可能较为严重。1.中枢神经系统:治疗开始时常出现日间镇静、嗜睡和恶心等副作用,偶尔出现口干、呼吸抑制、头晕、无力、精神错乱、眩晕、呕吐、头痛和失眠。2.神经精神病学的表现偶有或罕见报道有:欣快、抑郁、感觉异常、肌痛、肌无力、共济失调、震颤、眼球震颤、调节紊乱、幻觉、恶梦。上述症状常难以与疾病本身的表现相区别。可能会降低惊厥阈,并引起惊厥发作,癫痫患者尤应注意。3.胃肠道:偶有轻度的胃肠功能紊乱(便秘、腹泻)。4.心血管系统:偶会发生低血压、心功能降低。5.泌尿生殖系统:偶见或罕见排尿困难、尿频、遗尿。这些常难于与疾病本身的表现相区别。6.其他副作用:罕见或个别病例有视力障碍、味觉障碍、多汗、皮疹、肝功能损害。某些病人对药物可显反常的反应而表现为痉挛状态加重。可能会出现肌张力过低,使病人更难于行走或照料自己,这种情况通常在调节剂量后可缓解(如:减少日间剂量,可能的话增加夜间剂量)。 |
| 禁忌 | 严重心脏病、近期有心肌梗死发作史、癫痫、青光眼、尿潴留、甲状腺机能亢进、肝功能损害,对三环类药物过敏者。 |
1.对本品过敏者。2.癫痫、帕金森病、风湿性疾病引起的骨骼肌痉挛患者。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期间应停止哺乳。 |
1.妊娠前三个月禁用。2.哺乳期妇女慎用。 |
| 儿童用药 | 6岁以下儿童禁用。6岁以上儿童酌情减量。 |
儿童:每日剂量为0.75~2mg/kg体重。对10岁以上儿童,每日最大剂量可达2.5mg/kg体重。通常治疗开始时每次2.5mg,每日4次。大约每隔3天小心增加剂量,直至达到儿童个体需要量。推荐的每日维持治疗量如下:1.12个月~2岁儿童:10~20mg。2~6岁儿童:20~30mg。2.6~10岁儿童:30~60mg(最大量70mg)。 |
| 老人用药 | 从小剂量开始,视病情酌减用量。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不良反应主要是于治疗开始时、剂量增加过快、剂量过大的患者,一般为轻微的暂时性症状。精神病史患者、伴脑血管病患者和老年患者不良反应可能较为严重。 1.中枢神经系统:治疗开始时常出现日间镇静、嗜睡和恶心等副作用,偶尔出现口干、呼吸抑制、头晕、无力、精神错乱、眩晕、呕吐、头痛和失眠。 2.神经精神病学的表现偶有或罕见报道有:欣快、抑郁、感觉异常、肌痛、肌无力、共济失调、震颤、眼球震颤、调节紊乱、幻觉、恶梦。上述症状常难以与疾病本身的表现相区别。可能会降低惊厥阈,并引起惊厥发作,癫痫患者尤应注意。 3.胃肠道:偶有轻度的胃肠功能紊乱(便秘、腹泻)。 4.心血管系统:偶会发生低血压、心功能降低。 5.泌尿生殖系统:偶见或罕见排尿困难、尿频、遗尿。这些常难于与疾病本身的表现相区别。 6.其他副作用:罕见或个别病例有视力障碍、味觉障碍、多汗、皮疹、肝功能损害。某些病人对药物可显反常的反应而表现为痉挛状态加重。可能会出现肌张力过低,使病人更难于行走或照料自己,这种情况通常在调节剂量后可缓解(如:减少日间剂量,可能的话增加夜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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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肝、肾功能严重不全、前列腺肥大、老年或心血管疾患者慎用。使用期间应监测心电图。本品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应在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后14天,才能使用本品。患者有转向躁狂倾向时应立即停药。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
1.溃疡病、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2.本品具镇静作用,服药后驾车或操纵机器应注意。3.停药前应逐减减量,以防反跳现象。 |
| 药物相互作用 | 1 本品与舒托必利合用,有增加室性心律失常的危险,严重可至尖端扭转心律失常。 |2 本品与乙醇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合用,中枢神经抑制作用增强。 |3 本品与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合用,易致高血压及心律紊乱失常。 |4 本品与可乐定合用,后者抗高血压作用减弱。 |5 本品与抗惊厥药合用,可降低抗惊厥药的作用。|6 本品与氟西汀或氟伏沙明合用,可增加两者的血浆浓度,出现惊厥,不良反应增加。|7 本品与阿托品类合用,不良反应增加。|8 与单胺氧化酶合用,可发生高血压。 |
1.酒精和其它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可增加本药的中枢抑制作用,本品与其它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的药物或酒精合用,可增加镇静作用。2.三环类抗抑郁药合用时,可加强巴氯芬的作用,引起明显肌张力过低。3.巴氯芬和降压药合用可使血压下降作用加强,因此降压药的剂量应适当调整。4.帕金森病(震颤麻痹)患者,同时接受巴氯芬和左旋多巴加卡比多巴治疗,有报告引起精神错乱、幻想和激动不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