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润肺,化痰止咳。用于痰热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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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蛇胆汁、川贝母、桑白皮、麻黄、枇杷叶、桔梗、牛白藤、白薇、肿节风、百部、薄荷油。辅料为蔗糖、羟苯乙酯、枸橼酸、苯甲酸、枸橼酸、乙醇。 |
紫苏叶、前胡、桔梗、苦杏仁、麻黄、甘草、陈皮、半夏(制)、茯苓、枳壳(炒)、黄芩。辅料为炼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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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国药集团冯了性(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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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340 |
国药准字Z44022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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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润肺,化痰止咳。用于痰热咳嗽。 |
解表散寒,宣肺止嗽。用于风寒束表、肺气不宣所致的感冒咳嗽,症见发热、恶寒、咳嗽、鼻塞流涕、头痛、无汗、肢体酸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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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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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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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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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润肺,化痰止咳。用于痰热咳嗽。 |
解表散寒,宣肺止嗽。用于风寒束表、肺气不宣所致的感冒咳嗽,症见发热、恶寒、咳嗽、鼻塞流涕、头痛、无汗、肢体酸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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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 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 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 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 38℃ ,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5. 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患者慎用。 6. 孕妇、体质虚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热或痰热咳嗽、阴虚干咳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4.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