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理肺,清咽。用于外感咳嗽,失音声哑,咽喉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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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丁香、石膏、甘草、木香 、诃子、玉簪花。 |
黄连、栀子(姜制)、连翘、荆芥穗、白芷、菊花、薄荷、川芎、石膏、黄芩、黄柏(酒炒)、酒大黄等17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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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阜新蒙药有限责任公司 |
太极集团四川绵阳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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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302 |
国药准字Z510223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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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理肺,清咽。用于外感咳嗽,失音声哑,咽喉肿痛 |
散风清热,泻火止痛。用于风热上攻、肺胃热盛所致的头晕目眩、牙齿疼痛、口舌生疮、咽喉肿痛、耳痛耳鸣、大便秘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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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克,一日1~2次。 |
口服,每10丸重0.3克:一次3克;每10丸重0.6克:一次8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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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服用该药品可能导致腹泻、恶心、胃痛等胃肠道不适,部分人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长期使用可能影响肝肾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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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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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理肺,清咽。用于外感咳嗽,失音声哑,咽喉肿痛 |
散风清热,泻火止痛。用于风热上攻、肺胃热盛所致的头晕目眩、牙齿疼痛、口舌生疮、咽喉肿痛、耳痛耳鸣、大便秘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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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类药品。 3.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服用该药品可能导致腹泻、恶心、胃痛等胃肠道不适,部分人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长期使用可能影响肝肾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