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伴有谷丙转氨酶(ALT)升高的急、慢性病毒性肝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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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甘草酸二铵。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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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昆明市宇斯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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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7578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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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伴有谷丙转氨酶(ALT)升高的急、慢性病毒性肝炎。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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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注射,一次150mg(一次3支),以10%葡萄糖注射液250ml稀释后缓慢滴注,一日1次。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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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低钾血症、高钠血症、高血压、心衰、肾功能衰竭患者禁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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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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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伴有谷丙转氨酶(ALT)升高的急、慢性病毒性肝炎。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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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消化系统:可出现纳差、恶心、呕吐、腹胀。 2.心脑血管系统:常见头痛、头晕、胸闷、心悸及血压增高。 3.其他:皮肤瘙痒、荨麻疹、口干和浮肿。 以上症状一般较轻,不影响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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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未经稀释不得进行注射。 2.治疗过程中应定期检测血压、血清钾、钠浓度,如出现高血压、血钠潴留、低血钾等情况应停药或适当减量。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