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需长期持续抗凝的患者:1.能防止血栓的形成及发展,用于治疗血栓栓塞性疾病。2.治疗手术后或创伤后的静脉血栓形成,并可作心肌梗塞的辅助用药。3.对曾有血栓栓塞病患者及有术后血栓并发症危险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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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华法林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铝碳酸镁。其化学名称为碱式碳酸铝镁四水台物。分子式:Al2Mg6(OH)16CO3·4H2O分子量:6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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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嘉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健能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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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4247 |
国药准字H20153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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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需长期持续抗凝的患者:1.能防止血栓的形成及发展,用于治疗血栓栓塞性疾病。2.治疗手术后或创伤后的静脉血栓形成,并可作心肌梗塞的辅助用药。3.对曾有血栓栓塞病患者及有术后血栓并发症危险者等。 |
急、慢性胃炎;反流性食管炎;胃、十二指肠溃疡·与胃酸有关的胃部不适症状,如胃痛、胃灼热、酸性嗳气、饱胀等;预防非甾体类药物的胃粘膜损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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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口服。2.成人常用量:避免冲击治疗口服第1~3天3~4mg(年老体弱及糖尿病患者半量即可),3天后可给维持量一日2.5~5mg(1-2片)(可参考凝血时间调整剂量使INR值达2~3)。因本品起效缓慢,治疗初3天由于血浆抗凝蛋白细胞被抑制可以存在短暂高凝状态,如须立即产生抗凝作用,可在开始同时应用肝素,待本品充分发挥抗凝效果后再停用肝素。 |
除非另有医嘱,成人在饭后1-2小时,睡前或胃部不适时嚼服1-2片。推荐服法:一次1-2片,一日3-4次,嚼服。治疗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时,一次2片,一日4次,嚼服。在症状缓解后,至少维持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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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本品易通过胎盘并致畸胎及中枢神经系统异常。流产或死胎率均高达16—17%。妊娠后期3个月应用可引起母体及胎儿出血及死胎。因此妊娠期禁用本品。抗凝治疗可给予小剂量肝素。2.老年人用量适当减少。3.禁忌证原则上与双香豆乙酯同,特别对肝、肾功能不全,严重高血压伴有出血倾向患者。有出血倾向、血友病、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严重肝肾疾患、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脑、脊髓及眼科手术患者禁用。恶病质、衰弱、发热、慢性酒精中毒、活动性肺结核、充血性心力衰竭、重度高血压、亚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月经过多、先兆流产等慎用。 |
1.大剂量服用可导致软糊状便和大便次数增多,偶见便秘,口干和食欲不振。 2.长期服用可导致血清电解质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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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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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头三个月慎用。儿童用药:尚无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老年用药:尚无老年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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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需长期持续抗凝的患者:1.能防止血栓的形成及发展,用于治疗血栓栓塞性疾病。2.治疗手术后或创伤后的静脉血栓形成,并可作心肌梗塞的辅助用药。3.对曾有血栓栓塞病患者及有术后血栓并发症危险者等。 |
急、慢性胃炎;反流性食管炎;胃、十二指肠溃疡·与胃酸有关的胃部不适症状,如胃痛、胃灼热、酸性嗳气、饱胀等;预防非甾体类药物的胃粘膜损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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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腹泻、瘙痒性皮疹,过敏反应及皮肤坏死。大量口服甚至出现双侧乳房坏死,微血管病或溶血性贫血以及大范围皮肤坏疽;一次量过大的尤其危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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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华法林钠片主要不良反应是出血,最常见为鼻衄、牙龈出血、皮肤瘀斑、血尿、子宫出血、便血、伤口及溃疡处出血等。无测定凝血酶原时间或凝血酶原活性的条件时,切勿随便使用本品,以防过量引起低凝血酶原血症,导致出血。凝血酶原时间超过正常的2.5倍(正常值为12秒)、凝血酶原活性降至正常值的15%以下或出现出血时,应立即停药。严重时可用维生素K口服(4~20mg)或缓慢静注(10~20mg),用药后6小时凝血酶原时间可恢复至安全水平。必要时,也可输入新鲜全血、血浆或凝血酶原复合物。2.有出血倾向病人,如血友病、血小 |
1.急腹症患者应首先到医院就诊,在诊断明确后再决定是否服用铝碳酸镁片。 2.严重心,肾功能不全者,高镁血症、高钙血症者慎用。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当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铝碳酸镁片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