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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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成:每克含硝酸咪康唑20毫克、丙酸氯倍他索0.5毫克。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阿司匹林、对乙酰氨基酚和咖啡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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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新乡华青药业有限公司 |
成都国嘉联合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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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6919 |
国药准字H200312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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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用于缓解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肌肉痛、神经痛、流涕、打喷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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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2次,均匀涂敷患处。 |
用于治疗偏头痛时,成人每日一次,每次2片,每日用量不超过2片。用于治疗感冒和鼻窦炎引起的发热、头痛及缓解轻中度疼痛,如牙痛、关节炎痛、肌肉痛、痛经,成人及十二岁以上青少年每6小时服用一次,每日2片,每日用量不超过8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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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皮质激素类药物及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面部、眼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褶皱部位禁用。 |
对任何非甾体类解热镇痛药有过敏史者禁用。患有哮喘、胃溃疡、胃灼热、胃部不适、胃痛、胃出血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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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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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和青少年患水痘和流感后禁用本品,否则可能导致由阿司匹林诱发的Reyes综合征。18岁以下患者服用本品以治疗偏头痛时请咨询医生。12岁以下患者服用本品以缓解轻度的持续性隐痛以及头痛、鼻窦炎、感冒、肌肉痛、经前与经期疼痛、牙痛所伴有的疼痛和轻度关节炎痛时请咨询医生。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尤其是临产前三个月的孕妇或哺乳期妇女请慎用,服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 老人注意事项: 50岁以后第一次发作偏头痛的患者,服用本品前请咨询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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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用于缓解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肌肉痛、神经痛、流涕、打喷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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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用药部位可产生水泡、红斑、充血、灼热、瘙痒等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还可引起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长期大面积用药可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
药理作用:对乙酰氨基酚有解热镇痛作用,解热作用类似阿司匹林,但镇痛作用较弱。对血小板及凝血机制无影响。可能通过抑制中枢神经系统中前列腺素的合成以及阻断痛觉神经末梢的冲动(可能与抑制前列腺素或其它能使痛觉受体敏感的物质,如5-羟色胺、缓激肽等的合成有关)而产生镇痛作用,可能通过作用于下丘脑体温调节中枢产生血管扩张、出汗与散热而起作用,也可能与下丘脑的前列腺素合成受到抑制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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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含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症、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使用、亦不能采用封包治疗2.任何全身使用皮质激素可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在局部使用皮质激素时均可能出现。因此,大面积使用本品不能超过2周;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5%-10%,连续用药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不易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3.使用时如发生刺激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停药并进行适当的治疗。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感染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本品请放置在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2.用于解热服用3日或止痛服用10日仍未见症状缓解或消失,应及时就医。3.饮酒前后不可服本品,因可损伤胃粘膜屏障而致出血。4.本品在推荐剂量含有大约一杯咖啡中的咖啡因。由于过多的咖啡因可导致神经过敏、易激惹、失眠以及偶尔出现心跳过快。5.若出现过敏反应,请立即停药并及时就医。6.若偏头痛不缓解或首次服药后症状加重,应停药并及时就医。7.若出现新的和意料之外的症状时,应停药并及时就医。8.若出现耳鸣或听力丧失,应停药并及时就医。【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尤其是临产前三个月的孕妇或哺乳期妇女请慎用,服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