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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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成:每克含硝酸咪康唑20毫克、丙酸氯倍他索0.5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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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新乡华青药业有限公司 |
河北东风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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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6919 |
国药准字H200205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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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用于治疗和减轻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周身四肢酸痛、流鼻涕、流眼泪、打喷嚏、鼻塞、咳嗽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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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2次,均匀涂敷患处。 |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次12片,每日34次,饭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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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皮质激素类药物及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面部、眼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褶皱部位禁用。 |
副作用可能包括:头晕、嗜睡、恶心、口干、心悸、皮疹等。请遵医嘱使用,如出现严重不适,及时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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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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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用于治疗和减轻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周身四肢酸痛、流鼻涕、流眼泪、打喷嚏、鼻塞、咳嗽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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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用药部位可产生水泡、红斑、充血、灼热、瘙痒等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还可引起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长期大面积用药可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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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含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症、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使用、亦不能采用封包治疗2.任何全身使用皮质激素可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在局部使用皮质激素时均可能出现。因此,大面积使用本品不能超过2周;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5%-10%,连续用药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不易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3.使用时如发生刺激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停药并进行适当的治疗。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感染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功能亢进、糖尿病、前列腺肥大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服用后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4.服用期间避免饮酒;5.服用后若出现头晕、嗜睡等症状,应适当减少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