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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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辅料为山梨酸钾。 |
本品主要成份为普拉洛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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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孔府制药有限公司 |
Senju Pharmaceutical Co.,Lt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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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226 |
注册证号H201306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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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外眼及眼前节炎症的对症治疗(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虹膜睫状体炎,术后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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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一次1-2滴,一日4次滴眼。根据症状可以适当增减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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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在申请批准时及使用成绩调查的总数5,843例病例中79例(1.35%)出现了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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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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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有妊娠可能的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的使用,只有在判定用药的益处大于危险时,才可给予。[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的用药安全性没有被确认,动物实验(大鼠)发现有延迟分娩的现象。]儿童用药:对早产儿、新生儿和婴儿的安全性还未确定(使用经验少)。老年用药:无可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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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外眼及眼前节炎症的对症治疗(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虹膜睫状体炎,术后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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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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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脾胃虚寒脾胃虚寒,同脾阳虚,因饮食失调、过食生冷、劳倦过度、或久病或忧思伤脾等所致。5.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 应注意本剂只用于对症治疗而不是对因治疗。 本剂可掩盖眼部感染,因此对于感染引起的炎症使用本剂时,一定要仔细观察,慎重使用。 2.应用时注意事项 给药途径:只能用于滴眼 给药时:滴眼时请注意药瓶前端不要接触眼睛。 发药时:在交给患者时,指导患者将药瓶避光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