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如结缔组织病,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炎等过敏性疾病,溃疡性结肠炎,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等。此外,本药还用于某些肾上腺皮质疾病的诊断——地塞米松抑制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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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16α-甲基-11β,17α,21-三羟基-9α-氟孕甾-1,4-二烯-3,20-二酮-21-醋酸酯。 |
淫羊藿、续断、补骨脂、地黄、丹参、知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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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长红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同济堂(贵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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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2035 |
国药准字Z200253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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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如结缔组织病,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炎等过敏性疾病,溃疡性结肠炎,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等。此外,本药还用于某些肾上腺皮质疾病的诊断——地塞米松抑制试验。 |
滋补肝肾,接骨续筋,强身健骨。用于骨质疏松和骨质疏松症,骨折,骨关节炎,骨无菌性坏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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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开始剂量为一次0.75~3.00mg(1~4片),一日2~4次。维持量约一日0.75mg(1片),视病情而定。 |
口服,一次3粒,一日2次;4-6周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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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心肌梗塞、内脏手术、青光眼等患者一般不宜使用。特殊情况下权衡利弊使用,但应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 |
本品可能引起以下不良反应:1.过敏反应:皮疹、瘙痒等;2.消化系统:恶心、呕吐、纳差、胃部不适、腹痛、腹泻、便秘等;3.肝脏: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胆红素等升高,严重者可出现肝衰竭;4.全身症状:乏力、外周水肿、尿色加深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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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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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如结缔组织病,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炎等过敏性疾病,溃疡性结肠炎,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等。此外,本药还用于某些肾上腺皮质疾病的诊断——地塞米松抑制试验。 |
滋补肝肾,接骨续筋,强身健骨。用于骨质疏松和骨质疏松症,骨折,骨关节炎,骨无菌性坏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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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消化道溃疡和类柯兴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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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慎用,必要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2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2.重症感冒期间不宜服用。 3.用药期间应定期监测肝生化指标。 4.出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上腹胀痛、尿黄、自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5.本品应避免与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用药。 6.患有多种慢性病的老年患者,合并用药时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