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咳息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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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金咳息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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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美沙芬愈创甘油醚糖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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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处方药 |
OTC甲类 |
| 品牌 | 双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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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0.4g*30粒 |
100ml |
| 剂型 | 胶囊剂 |
糖浆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蛤蚧(去头足鳞)、生晒参、黄芪、川贝母、五味子、桑白皮(蜜制)、苦杏仁(炒)、玄参、当归、白芍、茯苓、甘草等。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中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愈创甘油醚100毫克。辅料为:蔗糖、柠檬酸、苯甲酸钠、羟苯甲酯、黑加仑香精、胭脂红、乙醇、纯水。 |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粉末;气微,味微苦。 |
粉红色透明粘稠液体,味甜,芳香。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20063 |
国药准字H20093608 |
| 作用与功效 | 补肺纳气,止咳平喘,理肺化痰。适用于肺脾两虚,肾不纳气所致久咳痰白,气喘阵作,动则益甚,疲乏无力,畏寒背冷,苔白,脉沉等,或用于慢性气管炎迁延、缓解期,轻度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见有上述症侯者。 |
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如普通感冒和流行性感冒)、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咳痰。 |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4~5粒,一日3次。 |
口服。1. 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0~20ml,一日3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2. 12岁以下儿童:(1) 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5ml,一日3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2) 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5ml,一日3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3) 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10ml,一日3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4) 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10ml,一日3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 |
| 禁忌 | 对急性期具有热壅肺和阴虚肺燥症患者应禁用。 |
对本过敏者禁用。妊娠3个月内妇女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服用。 |
| 药理作用 | 1.药理作用:主要有明显的镇咳,平喘,抗炎,促进小鼠网状内皮系统吞噬功能,可增加正常小鼠肺脏内蛋白质、RNA含量,可抑制由氯化镉中毒引起的大鼠肺脏蛋白质、RNA下降,同时降低肺脏5-HT,并能增加血浆内cAMP的含量,可使氯化镉中毒大鼠血清微量元素锌升高、铜降低。2.毒性试验:小鼠口服金咳息胶囊 40g/kg,观察七日无死亡和其它不良反应。慢性毒性和病理结果表明,金咳息胶囊对心、肝、脾、肺、肾无明显影响,对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无明显影响,上述结果表明,金咳息胶囊毒性很低。 |
氢溴酸右美沙芬为中枢性镇咳药,可抑制延脑咳嗽中枢而产生镇咳作用,其镇咳作用与可待因相等或稍强,长期服用无依赖性和耐受性;愈创木酚甘油醚为祛痰剂,能使呼吸道腺体分泌增加,使痰液稀释,易于咳出。 |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抑郁症、消化道溃疡、痰量过多、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与抗抑郁药、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同服会产生不良反应,应避免合用。2.本品不宜与乙醇及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物并用,因可增强对中枢的抑制作用。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