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咳息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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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金咳息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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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酰半胱氨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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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双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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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0.4g*30粒 |
0.6g*12片 |
| 剂型 | 胶囊剂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蛤蚧(去头足鳞)、生晒参、黄芪、川贝母、五味子、桑白皮(蜜制)、苦杏仁(炒)、玄参、当归、白芍、茯苓、甘草等。 |
本品主要成份为乙酰半胱氨酸。化学名称:N-乙酰基-L-半胱氨酸。 |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粉末;气微,味微苦。 |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20063 |
国药准字H20080325 |
| 作用与功效 | 补肺纳气,止咳平喘,理肺化痰。适用于肺脾两虚,肾不纳气所致久咳痰白,气喘阵作,动则益甚,疲乏无力,畏寒背冷,苔白,脉沉等,或用于慢性气管炎迁延、缓解期,轻度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见有上述症侯者。 |
适用于慢性支气管炎等咳嗽有粘痰而不易咳出的患者。 |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4~5粒,一日3次。 |
成人:口服,一次0.6g(1片),一日1-2次,或遵医嘱。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本品口服偶尔发生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腹泻、咳嗽等不良反应,一般减量或停药即缓解。罕见皮疹和支气管痉挛等过敏反应。 |
| 禁忌 | 对急性期具有热壅肺和阴虚肺燥症患者应禁用。 |
1.哮喘患者禁用。2.对乙酰半胱氨酸过敏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动物实验表明,本品没有致畸作用。尚缺乏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用药资料,因此孕妇不主张使用,治疗期间不推荐哺乳。 |
|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本品仅用于成人。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老年患者伴有严重呼吸功能不全者慎用。 |
| 药理作用 | 1.药理作用:主要有明显的镇咳,平喘,抗炎,促进小鼠网状内皮系统吞噬功能,可增加正常小鼠肺脏内蛋白质、RNA含量,可抑制由氯化镉中毒引起的大鼠肺脏蛋白质、RNA下降,同时降低肺脏5-HT,并能增加血浆内cAMP的含量,可使氯化镉中毒大鼠血清微量元素锌升高、铜降低。2.毒性试验:小鼠口服金咳息胶囊 40g/kg,观察七日无死亡和其它不良反应。慢性毒性和病理结果表明,金咳息胶囊对心、肝、脾、肺、肾无明显影响,对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无明显影响,上述结果表明,金咳息胶囊毒性很低。 |
本品为粘痰溶解剂,具有较强的粘液溶解作用。其分子中所含的巯基(-SH)能使痰中糖蛋白多肽链的二硫键(-S-S-)断裂,从而降低痰的粘滞性,并使痰液化而易咳出。 |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有消化道溃疡病史者慎用。2.老年患者伴有严重呼吸功能不全者慎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尚缺乏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用药资料,因此不主张孕妇使用,治疗期间不推荐哺乳。4.肝功能不全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仅用于成人。6.本品与铁、铜等金属及橡胶、氧气、氧化物接触可发生不可逆性结合而失效,应避免接触。7.服用1疗程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遵医嘱可延长服用期。8.如症状加重,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应避免与酸性较强药物合用,后者可使本品作用明显降低。2.不可与活性炭同服,同服时本品54.6%~96.2%被活性炭吸附。3.本品能降低青霉素、头孢菌素、四环素等的药效,不宜混合或同服,必要时可间隔4小时交替使用。4.本品与碘化油、糜蛋白酶、胰蛋白酶配伍禁忌。5.本品能增加金制剂的排泄。6.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