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咳息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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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金咳息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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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磺司特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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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双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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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0.4g*30粒 |
1g:50mg(1g本品中含有甲磺司特50mg) |
| 剂型 | 胶囊剂 |
颗粒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蛤蚧(去头足鳞)、生晒参、黄芪、川贝母、五味子、桑白皮(蜜制)、苦杏仁(炒)、玄参、当归、白芍、茯苓、甘草等。 |
甲磺司特 |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粉末;气微,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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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20063 |
国药准字H20120105 |
| 作用与功效 | 补肺纳气,止咳平喘,理肺化痰。适用于肺脾两虚,肾不纳气所致久咳痰白,气喘阵作,动则益甚,疲乏无力,畏寒背冷,苔白,脉沉等,或用于慢性气管炎迁延、缓解期,轻度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见有上述症侯者。 |
支气管哮喘,特异反应性皮肤炎,过敏性鼻炎。 |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4~5粒,一日3次。 |
一般成人,1次00mg,一日3次饭后口服。可按年龄、症状适当增减剂量。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临床试验中不良反应发生率为5%(73/1460例)。其中消化系不良反应如暧气、恶心、口渴、胃部不适、腹泻、软便等;精神神经系统如头痛、困倦等;皮肤如皮疹、荨麻疹、手指肿胀、瘙痒等多见。 此外,临床检查值异常如白细胞数、嗜酸性细胞数增多;GOT、GPT、γ-GPT、AL-P升高;蛋白尿、尿潜血阳性。 长期用药不良反应发生率为6.4%(12/187例),略有增加,但未见特殊的不良反应。 |
| 禁忌 | 对急性期具有热壅肺和阴虚肺燥症患者应禁用。 |
尚不明确。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妊娠期应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只有治疗上的有益性大于危险性才可应用。 动物使用证实,本品向乳汁分布,哺乳期妇女应停止授乳。 |
|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小儿应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定(无使用经验)。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老年病人生理功能降低,应从低剂量开始(例如150mg/d),增加剂量须一面密切观察患者的不良反应及临床症状,一面增加剂量。 |
| 药理作用 | 1.药理作用:主要有明显的镇咳,平喘,抗炎,促进小鼠网状内皮系统吞噬功能,可增加正常小鼠肺脏内蛋白质、RNA含量,可抑制由氯化镉中毒引起的大鼠肺脏蛋白质、RNA下降,同时降低肺脏5-HT,并能增加血浆内cAMP的含量,可使氯化镉中毒大鼠血清微量元素锌升高、铜降低。2.毒性试验:小鼠口服金咳息胶囊 40g/kg,观察七日无死亡和其它不良反应。慢性毒性和病理结果表明,金咳息胶囊对心、肝、脾、肺、肾无明显影响,对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无明显影响,上述结果表明,金咳息胶囊毒性很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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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本品与支气管扩张剂、类固醇、抗组织胺类药物不同,对已发生的发作及症状不能迅速减轻,必须对患者充分说明。 |2.应用本品过程中,若出现支气管哮喘大发作应给予支气管扩张剂或类固醇药物。 |3.长期应用类固醇疗法的患者改用本品时,类固醇减量过程应密切观察,缓慢进行。|4.应用本品而减少类固醇维持量的患者,停用本品时,可能引起原疾病的复发。 |5.使用本品无效的患者不可长期继续使用。 |6.本品可抑制变应原皮内反应,以致不能确定过敏原。因此,进行变应原皮内反应检查前应停用本品。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