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咳息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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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金咳息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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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酚咖匹林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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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双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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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0.4g*30粒 |
10片*20小盒 |
| 剂型 | 胶囊剂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蛤蚧(去头足鳞)、生晒参、黄芪、川贝母、五味子、桑白皮(蜜制)、苦杏仁(炒)、玄参、当归、白芍、茯苓、甘草等。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阿司匹林0.2268g,扑热息痛0.136g,咖啡因33.4mg。 |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粉末;气微,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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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20063 |
国药准字H12021116 |
| 作用与功效 | 补肺纳气,止咳平喘,理肺化痰。适用于肺脾两虚,肾不纳气所致久咳痰白,气喘阵作,动则益甚,疲乏无力,畏寒背冷,苔白,脉沉等,或用于慢性气管炎迁延、缓解期,轻度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见有上述症侯者。 |
解热镇痛药。用于发热、头痛、神经痛、牙痛等。 |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4~5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2片。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①胃肠道出血或溃疡,多见于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患者;②过敏性支气管哮喘;③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④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 禁忌 | 对急性期具有热壅肺和阴虚肺燥症患者应禁用。 |
胃溃疡患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本品中阿司匹林易于通过胎盘,并可由乳汁分泌,故妊娠期、哺乳期妇女禁用。 |
|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服用。 |
| 药理作用 | 1.药理作用:主要有明显的镇咳,平喘,抗炎,促进小鼠网状内皮系统吞噬功能,可增加正常小鼠肺脏内蛋白质、RNA含量,可抑制由氯化镉中毒引起的大鼠肺脏蛋白质、RNA下降,同时降低肺脏5-HT,并能增加血浆内cAMP的含量,可使氯化镉中毒大鼠血清微量元素锌升高、铜降低。2.毒性试验:小鼠口服金咳息胶囊 40g/kg,观察七日无死亡和其它不良反应。慢性毒性和病理结果表明,金咳息胶囊对心、肝、脾、肺、肾无明显影响,对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无明显影响,上述结果表明,金咳息胶囊毒性很低。 |
本品中扑热息痛及阿司匹林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而产生解热镇痛作用; |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不超过3天,用于镇痛不超过5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本品中阿司匹林易于通过胎盘,并可由乳汁分泌,故妊娠期、哺乳期妇女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的患者禁用。 4.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等患者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 5.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 6.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对同类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7.不能同时服用含有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它抗感冒药。 8.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应与含有酒精的饮料、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解痉药类(如颠茄)同服,因可造成肝损害。2.本品不应与抗凝血药(如双香豆素、肝素)同用3.本品可加强口服降糖药及甲氨蝶呤的作用,不应同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