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咀嚼片对比金咳息胶囊

3图 布洛芬咀嚼片

布洛芬咀嚼片

OTC甲类 非医保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布洛芬咀嚼片
布洛芬咀嚼片
布洛芬咀嚼片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布洛芬咀嚼片 布洛芬咀嚼片 金咳息胶囊 金咳息胶囊
类型

OTC甲类

处方药

品牌

芬必得

双药

规格

0.2g*10片

0.4g*30粒

剂型

片剂

胶囊剂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布洛芬。

本品为蛤蚧(去头足鳞)、生晒参、黄芪、川贝母、五味子、桑白皮(蜜制)、苦杏仁(炒)、玄参、当归、白芍、茯苓、甘草等。

性状

本品为圆形片。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粉末;气微,味微苦。

生产企业

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吉林双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40018

国药准字Z10920063

作用与功效

用于儿童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牙痛,也可用于减轻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补肺纳气,止咳平喘,理肺化痰。适用于肺脾两虚,肾不纳气所致久咳痰白,气喘阵作,动则益甚,疲乏无力,畏寒背冷,苔白,脉沉等,或用于慢性气管炎迁延、缓解期,轻度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见有上述症侯者。

用法用量

口服,咀嚼后咽下,成人一次1片,详见说明书。

口服,每次4~5粒,一日3次。

不良反应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尚不明确。

禁忌

1.对本品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对急性期具有热壅肺和阴虚肺燥症患者应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60岁以上患者慎用

尚不明确。

药理作用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热镇痛及抗炎作用。

1.药理作用:主要有明显的镇咳,平喘,抗炎,促进小鼠网状内皮系统吞噬功能,可增加正常小鼠肺脏内蛋白质、RNA含量,可抑制由氯化镉中毒引起的大鼠肺脏蛋白质、RNA下降,同时降低肺脏5-HT,并能增加血浆内cAMP的含量,可使氯化镉中毒大鼠血清微量元素锌升高、铜降低。2.毒性试验:小鼠口服金咳息胶囊 40g/kg,观察七日无死亡和其它不良反应。慢性毒性和病理结果表明,金咳息胶囊对心、肝、脾、肺、肾无明显影响,对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无明显影响,上述结果表明,金咳息胶囊毒性很低。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4.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听力障碍,血象异常,应立即停止用药。5.3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3.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14.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的不良反应,并可能导致溃疡。2.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3.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4.本品与呋塞米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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