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愈创木酚磺酸钾口服溶液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复方愈创木酚磺酸钾口服溶液
|
金咳息胶囊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 品牌 | 双药 |
|
| 规格 | 100ml |
0.4g*30粒 |
| 剂型 | 口服溶液剂 |
胶囊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盐酸异丙嗪10毫克,愈创木酚磺酸钾250毫克,氯化铵100毫克。 |
本品为蛤蚧(去头足鳞)、生晒参、黄芪、川贝母、五味子、桑白皮(蜜制)、苦杏仁(炒)、玄参、当归、白芍、茯苓、甘草等。 |
| 性状 | 本品为淡棕色澄清液体;气芳香,味甜。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粉末;气微,味微苦。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4417 |
国药准字Z10920063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感冒及过敏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多痰。 |
补肺纳气,止咳平喘,理肺化痰。适用于肺脾两虚,肾不纳气所致久咳痰白,气喘阵作,动则益甚,疲乏无力,畏寒背冷,苔白,脉沉等,或用于慢性气管炎迁延、缓解期,轻度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见有上述症侯者。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5~10毫升,一日3~4次。 |
口服,每次4~5粒,一日3次。 |
| 不良反应 | 困倦、口干、偶有胃肠道刺激症状,少数患者用药后可出现兴奋、失眠、心悸、视力模糊、排尿困难等。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1.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禁用。2.临产前1~2周孕妇禁用。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4.新生儿、婴儿禁用。 |
对急性期具有热壅肺和阴虚肺燥症患者应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尚不明确。 |
| 儿童用药 | 新生儿、婴儿禁用。 |
尚不明确。 |
| 老人用药 | 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盐酸异丙嗪为抗组胺药,能对抗过敏反应所致的毛细血管扩张,降低毛细血管通透性,有轻度的支气管平滑肌解痉作用,亦有明显的中枢安定作用及一定的镇咳作用;愈创木酚磺酸钾是强力祛痰剂,使呼吸道腺体分泌增加,痰液被稀释,易于咳出。氯化铵为盐类祛痰药,能反射性地增加呼吸道黏膜腺体的分泌,从而使痰易于咳出,有利于粘痰的清除。 |
1.药理作用:主要有明显的镇咳,平喘,抗炎,促进小鼠网状内皮系统吞噬功能,可增加正常小鼠肺脏内蛋白质、RNA含量,可抑制由氯化镉中毒引起的大鼠肺脏蛋白质、RNA下降,同时降低肺脏5-HT,并能增加血浆内cAMP的含量,可使氯化镉中毒大鼠血清微量元素锌升高、铜降低。2.毒性试验:小鼠口服金咳息胶囊 40g/kg,观察七日无死亡和其它不良反应。慢性毒性和病理结果表明,金咳息胶囊对心、肝、脾、肺、肾无明显影响,对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无明显影响,上述结果表明,金咳息胶囊毒性很低。 |
| 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下列情况应慎用:急性哮喘、膀胱颈梗阻、骨髓抑制、心血管疾并昏迷、闭角型青光眼、肝肾功能不全、高血压、消化道溃疡、前列腺肥大、幽门或十二指肠梗阻、黄疸。3.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4.孕妇、哺乳期妇女和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
| 药物相互作用 | 1.本品可增强抗胆碱药如阿托品的作用,不可同用。2.本品不得与氨基糖苷类等耳毒性药物以及磺胺嘧啶、呋喃妥因等并用。3.与镇静、催眠药、抗过敏药并用可增加本品对中枢的抑制作用。4.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