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开灵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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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清开灵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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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咳息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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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 品牌 | 一洲 |
双药 |
| 规格 | 1.5g*24袋 |
0.4g*30粒 |
| 剂型 | 颗粒剂 |
胶囊剂 |
| 主要成分 | 胆酸,珍珠母,猪去氧胆酸,栀子,牛角,板蓝根,黄苷,金银花。 |
本品为蛤蚧(去头足鳞)、生晒参、黄芪、川贝母、五味子、桑白皮(蜜制)、苦杏仁(炒)、玄参、当归、白芍、茯苓、甘草等。 |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粉末;气微,味微苦。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30010 |
国药准字Z10920063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镇静安神。本品用于外感风热所致发热,烦躁不安,咽喉肿痛;及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
补肺纳气,止咳平喘,理肺化痰。适用于肺脾两虚,肾不纳气所致久咳痰白,气喘阵作,动则益甚,疲乏无力,畏寒背冷,苔白,脉沉等,或用于慢性气管炎迁延、缓解期,轻度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见有上述症侯者。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g,一日2-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口服,每次4~5粒,一日3次。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对急性期具有热壅肺和阴虚肺燥症患者应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 儿童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尚不明确。 |
| 老人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1.药理作用:主要有明显的镇咳,平喘,抗炎,促进小鼠网状内皮系统吞噬功能,可增加正常小鼠肺脏内蛋白质、RNA含量,可抑制由氯化镉中毒引起的大鼠肺脏蛋白质、RNA下降,同时降低肺脏5-HT,并能增加血浆内cAMP的含量,可使氯化镉中毒大鼠血清微量元素锌升高、铜降低。2.毒性试验:小鼠口服金咳息胶囊 40g/kg,观察七日无死亡和其它不良反应。慢性毒性和病理结果表明,金咳息胶囊对心、肝、脾、肺、肾无明显影响,对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无明显影响,上述结果表明,金咳息胶囊毒性很低。 |
| 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3.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 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平素脾胃虚寒及久病体虚患者如出现腹泻时慎服。5. 患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 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