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布洛芬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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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小儿布洛芬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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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捻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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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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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50mg*10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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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栓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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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布洛芬 |
大黄、牵牛子(炒)、槟榔、人参、朱砂。 |
| 性状 | 本品为脂肪性基质制成的白色或乳白色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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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516 |
国药准字Z21020595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 |
消食导滞,祛痰,通便。适用于小儿停乳停食,腹胀便秘,痰盛喘咳。 |
| 用法用量 | 直肠给药:1-3岁小儿,一次一粒(塞肛门内),症状不缓解,间隔4~6小时重复一次,24小时不超过4粒。3岁以上小儿推荐使用每粒100毫克的栓剂。 |
口服。一岁以内一次0.3克,一岁至三岁一次0.6克,四岁至六岁一次1克,一日1-2次;或遵医嘱。 |
| 不良反应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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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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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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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60岁以上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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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热镇痛及抗炎作用。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0.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11.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
脾虚泄泻,消化不良者不宜服用。 |
| 药物相互作用 | 1.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的不良反应,并可能导致溃疡。2.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3.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4.本品与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