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根颗粒对比布洛芬咀嚼片

3图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处方药 医保甲类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布洛芬咀嚼片 布洛芬咀嚼片
类型

处方药

OTC甲类

品牌

芬必得

规格

10g*10袋

0.2g*10片

剂型

颗粒剂

片剂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板蓝根。

本品主要成份为布洛芬。

性状

本品为圆形片。

生产企业

福建乐尔康药业有限公司

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83124

国药准字H20140018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本品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于儿童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牙痛,也可用于减轻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3~6克(无蔗糖),一日3~4次。

口服,咀嚼后咽下,成人一次1片,详见说明书。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禁忌

尚不明确。

1.对本品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老人用药

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0岁以上患者慎用

药理作用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热镇痛及抗炎作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4.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听力障碍,血象异常,应立即停止用药。5.3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3.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14.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的不良反应,并可能导致溃疡。2.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3.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4.本品与呋塞米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品纠错&商务合作联系电话:

18296111718(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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