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恶性肿瘤,白细胞减少,恶性胸腹水,放化疗引起的副反应,免疫功能低下。另可用于骨折延迟愈合或不愈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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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蛋白质、多肽、十八种氨基酸、游离凝固酶 |
甘草流浸膏、桔梗、氯化铵、橙皮酊。辅料为蔗糖、苯钾酸钠、香兰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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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国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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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10970071 |
国药准字Z51022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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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恶性肿瘤,白细胞减少,恶性胸腹水,放化疗引起的副反应,免疫功能低下。另可用于骨折延迟愈合或不愈合。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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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肉或局部注射,每日一次,每次1-2支,二个月为一个疗程或遵医嘱。胸、腹腔注射每次4-6支或遵医嘱。 |
口服,2~5岁一次5毫升;5岁以上一次5~10毫升,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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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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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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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恶性肿瘤,白细胞减少,恶性胸腹水,放化疗引起的副反应,免疫功能低下。另可用于骨折延迟愈合或不愈合。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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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发热和局部红肿,发热一般在39℃以下,通常12小时内自行消退,局部红肿也可自行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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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有过敏史者慎用或不用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本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消化性溃疡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者均应慎用。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2岁以下用量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及时就医。 6.本品不宜久服。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