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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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甘草流浸膏、桔梗、橙皮酊、氯化铵。 |
盐酸氨溴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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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省新四方制药有限公司 |
哈尔滨仁皇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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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1290 |
国药准字H20067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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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
适用于痰液粘稠不易咳出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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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2~5岁一次5ml,2岁以下酌情递减,5岁以上一次5~l0ml,一日3~4次。 |
本品最好在进餐时间服用,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每次10ml,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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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极少数患者有轻度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及过敏反应(如皮疹,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罕见头痛及眩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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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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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
适用于痰液粘稠不易咳出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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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粘液溶解剂,能增加呼吸道粘膜浆液腺的分泌,减少粘液腺分泌,从而降低痰液粘度,促进肺表面活性物质的分泌,增加支气管纤毛运动,使痰液易于咳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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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本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消化性溃疡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者均应慎用。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2岁以下用量应咨询医师或药师。5、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及时就医。6、本品不宜久服。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2.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5.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