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所致的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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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金银花、连翘、牛蒡子、淡豆豉、淡竹叶、桔梗、甘草、荆芥油、薄荷油。 |
替米沙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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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省新四方制药有限公司 |
Allergan Pharmaceuticals Irel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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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1293 |
H20070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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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所致的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缓解眼部干燥或因暴露于阳光或风沙所引起的眼部烧灼,刺痛等不适感,也是防止进一步刺激的保护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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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2~3次。 |
按需要滴1-2滴到患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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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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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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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所致的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缓解眼部干燥或因暴露于阳光或风沙所引起的眼部烧灼,刺痛等不适感,也是防止进一步刺激的保护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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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为一种人工泪液,能润湿眼部,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眼部的水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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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为防止污染,勿将瓶嘴触及任何物体表面。如果应用时,感觉眼痛、视力改变、眼部持续充血或刺激感,或症状加重或症状持续72小时以上,则应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如果药液变色或混浊,则不应使用。适当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