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益气养阴,止渴固脱,敛汗生脉。用于气虚津亏,气阴两伤之心胸绞痛,头晕心悸,脉虚无力,汗多口渴,喘急欲脱,舌红少津,脉虚软或弦细数等症。主要用于心绞痛、失血性、感染性休克、心律失常、心肌炎、低血压等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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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人参、麦冬、五味子。 |
替莫唑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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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太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Orion Corpor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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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4020813 |
注册证号H20171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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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益气养阴,止渴固脱,敛汗生脉。用于气虚津亏,气阴两伤之心胸绞痛,头晕心悸,脉虚无力,汗多口渴,喘急欲脱,舌红少津,脉虚软或弦细数等症。主要用于心绞痛、失血性、感染性休克、心律失常、心肌炎、低血压等病证。 |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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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2-4ml,一日1-2次。静脉滴注;一次20-60ml,用5%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使用,或遵医嘱。本品大剂量高浓度对心脏表现先抑制后兴奋作用。故用药宜慢,并适量稀释。因含皂甙及挥发油,最好不与其他药合用。 |
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成人患者:同步放化疗期:口服本品,每日剂量为75mg/m2,共42天,同时接受放疗(60Gy分30次);随后接受6个周期的本品辅助治疗。根据患者耐受程度可暂停用药,但无需降低剂量。同步放化疗期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绝对白细胞计数≥1.5×109/L,血小板计数≥100×109/L,普通毒性标准(CTC)-非血液学毒性≤1级(除外脱发、恶心和呕吐),本品可连续使用42天,直至49天。治疗期间每周应进行全血细胞计数。在同步化疗期间应按血液学和非血液学毒性标准(表1)暂停或终止服用本品。(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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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有过敏或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
最多发生的不良反应是胃肠道功能紊乱。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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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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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妊娠期妇女使用该药尚未进行研究。在用大鼠和兔所进行的临床前研究中,给药150mg/m2曾有致畸和/或胎儿毒性的报道。因此替莫唑胺不应常规用于妊娠期妇女,如果妊娠期内必须使用该药,应将可能对胎儿造成的潜在风险告知病人。对于可能怀孕的妇女,应劝阻其在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或在终止替莫唑胺治疗后6个月内怀孕。替莫唑胺是否可经母乳分泌尚不可知,因此替莫唑胺胶囊不应用于哺乳期妇女。儿童用药:尚无3岁以下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患儿使用该药的临床经验;对于3岁以上胶质瘤儿童患者,使用该药的临床经验有限。老年用药:与年轻患者相比,老年患者(>70岁)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的可能性较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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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益气养阴,止渴固脱,敛汗生脉。用于气虚津亏,气阴两伤之心胸绞痛,头晕心悸,脉虚无力,汗多口渴,喘急欲脱,舌红少津,脉虚软或弦细数等症。主要用于心绞痛、失血性、感染性休克、心律失常、心肌炎、低血压等病证。 |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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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过敏性皮疹:例如某患者因患二尖瓣狭窄,二尖瓣轻度脱垂,室性早搏而用生脉注射液治疗时,患者从手指开始至双手、颈、面部皮肤出现米粒大小的红色斑丘疹,表面有小水泡。患者嘴唇、喉头黏膜轻度水肿。经医生立即给予500毫升葡萄糖注射液加地塞米松静滴,肌肉注射苯海拉明和维丁胶性钙,并口服大量维生素C治疗3天后,皮疹完全消退。腰背剧痛:例如一女患者因头昏、乏力、失眠、心悸,给予生脉注射液静脉缓缓推注。当推注约20毫升时,患者突感腰背疼痛,继续推药,疼痛加剧,即停止推药,约两分钟后疼痛好转,休息片刻后疼痛消失。再推注5毫升,上述情况再次出现。腹胀:有些冠心病患者,静脉输入生脉注射液80~100毫升后出现腹胀,减量至60毫升仍腹胀难忍,减量至40毫升腹胀才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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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医护人员应在用药前仔细询问患者的过敏史,对使用该药品曾发生过不良反应的患者、过敏体质的患者(包括对其他药品易产生过敏反应的患者)禁用。 2、临床使用应辨证用药,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 3、本品应单独使用,禁忌与其他药品混合配合使用。谨慎联合用药,如确需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与本品的间隔时间以及药品相互作用等问题。。 4、医护人员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用量用药,不得超剂量、高浓度应用;儿童、老人应按年龄或体质情况酌情减量;本品稀释前温度应达到室温并现配现用。 5、本品是纯中药制剂,保存不当可能影晌产品质量。本品使用前 生脉注射液 必须对光检查,如发现药液出现混浊、沉淀或瓶身有漏气、裂纹等现象时不得使用。如经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出现混浊亦不得使用。 6、严格控制滴速,一般控制在40~50滴/分,耐受者方可逐步提高滴速,不宜超过60滴/分。 7、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发现异常,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 8、对老人、儿童、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本品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对长期使用的在每疗程间要有一定的时间间隔。 |
在一项治疗时间延长到42天的小规模试验中,接受本品和放疗合并治疗的患者是卡氏肺囊虫性肺炎的高危者。因此对于接受42天(最多为49天)合并治疗的全部患者需要预防卡氏肺囊虫性肺炎发生。 在较长期的给药方案治疗期间,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期间卡氏肺囊虫性肺炎发生率可能较高。不管何种治疗方案,都应密切观察替莫唑胺治疗的全部患者(特别是接受类固醇治疗患者)发生卡氏肺囊虫性肺炎的可能性。 止吐治疗:恶心和呕吐常与本品相关,服用本品前后可使用止吐药。指导原则为: 新诊断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患者: 1.在开始接受替莫唑胺合并治疗前,建议采用止吐药预防, 2.在辅助治疗期间,极力建议采用止吐药预防。 神经胶质瘤复发或进展的患者:在以前治疗周期中出现过重度(3或4级)呕吐的患者需要止吐药治疗。 男性患者:服用替莫唑胺的男性患者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替莫唑胺具有遗传毒性,因此在治疗过程及治疗结束后6个月之内,男性应避孕。由于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有导致不可逆不育的可能,在接受该治疗之前应冰冻保存精子。 肝肾功能损害者:肝功能正常的病人与肝功能轻中度异常的病人药代动力学结果相似;严重肝功能异常(Child'sClass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