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镇吐药。本品主要用于: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甲氧氯普胺。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甘油2mg,辅料为:白凡士林、羊毛脂、乳糖等。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甘油。化学名称:甘油三硝酸酯分子式:C3H5N3O9分子量:227.09 |
|
生产企业 |
大同市利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协和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0154 |
国药准字H2010019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镇吐药。本品主要用于: |
用于治疗肛裂与缓解肛裂引起的疼痛。 |
|
用法用量 |
口服给药: 1.成人常用量:每次5~10mg,每日3次。用于糖尿病性胃排空功能障碍患者,于症状出现前30分钟口服10mg;或于餐前及睡前服5~10mg,每日4次,总剂量每日不得超过0.5mg/kg。 2.小儿常用量:5~14岁每次用2.5~5mg,每日3次,餐前30分钟服,宜短期服用,小儿总剂量每日不得超过0.1mg/kg。 |
每日3次,每次挤出1-1.5cm膏体,置于指端,经肛门涂于肛管内(肛门内约1cm),或遵医嘱。每次用完后请立刻拧紧管盖。用药后请洗手。 |
|
副作用 |
1.下列情况禁用 (1)对普鲁卡因或普鲁卡因胺过敏者。 (2)癫痫发作的频率与严重性均可因用药而增。 (3)胃肠道出血、机械性肠梗阻或穿孔,可因用药使胃肠道的动力增加,病情加重。 (4)嗜铬细胞瘤可因用药出现高血压危象。 (5)不可用于因行化疗和放疗而呕吐的乳癌患者。 2.下列情况慎用 (1)肝功能衰竭时,丧失了与蛋白结合的能力。 (2)肾衰,即重症慢性肾功能衰竭使锥体外系反应危险性增加,用量应减少。 |
头痛是最常见的反应,经常是缓和的,并且多发生于开始的几次应用。少数的病人头痛会比较严重或持续。如果头痛持续,应减少用药剂量(见药物过量)。如果头痛继续发生或比较严重,应停止治疗。本品其他的不良反应可能还包括:头晕,视力模糊,恶心和呕吐,疲劳感,直肠出血,皮肤过敏反应,疼痛,低血压,肛管瘙痒或灼热感,晕厥,心跳加快,心绞痛胸痛加重。上述所列不良反应可能未包括本品报道的所有不良反应。大小便失禁也可能是其副作用,虽然尚未见报道,停用后此种症状会消失。罕见不良反应包括肠蠕动减慢。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年龄小于18岁的儿童应禁用。老年用药:尚无老年患者用药的具体报道。 |
|
成分 |
本品用于镇吐药。本品主要用于: |
用于治疗肛裂与缓解肛裂引起的疼痛。 |
|
药理作用 |
1.较常见的不良反应为:昏睡、烦燥不安、疲怠无力。 2.少见的反应有:乳腺肿痛、恶心、便秘、皮疹、腹泻、睡眠障碍、眩晕、严重口渴、头痛、容易激动。 3.用药期间出现乳汁增多,由于催乳素的刺激所致。 4.大剂量长期应用可能因阻断多巴胺受体,使胆碱能受体相对亢进而导致锥体外系反应(特别是年轻人),可出现肌震颤、发音困难、共济失调等。 |
||
注意事项 |
1.醛固酮与血清催乳素浓度可因甲氧氯普胺的使用而升高。 2.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剂量至少须减少60%,这类患者容易出现锥体外系症状。 3.因本品可降低西咪替丁的口服生物利用度,若两药必须合用,间隔时间至少要1小时。 4.本品遇光变成黄色或黄棕色后,毒性增高。 |
1. 避免与眼睛接触;2. 使用后洗手;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儿童不宜使用;5. 过敏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