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心宝胶囊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宁心宝胶囊
|
鬼臼毒素酊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良济 |
|
| 规格 | 0.25g*36粒 |
3ml:15mg |
| 剂型 | 胶囊剂 |
酊剂 |
| 主要成分 | 虫草头孢菌粉。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本品是从小蘖科鬼臼属植物中提取到的木脂类抗肿瘤成份。其化学名为[5R-(5α,5αβ,8aα,9α)],5,8,8α,9-四氢-9-羟-5-(3,4,5-三甲氧苯基)呋喃(3’,4’:6,7)萘并-[2,3-d]-1,3-间二氧杂环烯-6(5αH)-酮。 |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内容物为黄棕色或深棕色粉末;有特殊臭味。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2020505 |
国药准字H20063299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有提高窦性心律,改善窦房结、房室传导功能,改善心脏功能的作用。用于多种心律失常,房室传导阻滞,难治性缓慢型心律失常,传导阻滞。 |
本品用于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1 涂药前先用消毒、收敛溶液(如高锰酸钾溶液等)清洗患处、擦干; 2 用特制药签将药液涂于疣体处,涂遍疣体,不需重复并尽量避免药液接触正常皮肤和粘膜;3 用药总量勿超过1毫升,涂药后暴露患处使药液干燥;4 每日用药2次,连续3天,停药观察4天为一疗程。如病灶尚有残留可重复一个疗程,但最多不超过三个疗程。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1. 多数病人用药后涂药部位可出现不同程度烧灼感或刺痛感,以及红斑,水肿和糜烂。2. 脱落后局部可出现红斑或浅表糜烂,以上均为常见的局部反应,不必停药。3. 个别患者局部反应严重,可用消炎,收敛药液冷湿敷或用霜,乳,糊剂处理,可很快显著减轻症状,对于局部出现严重溃疡,水肿,剧烈疼痛者,必要时可停止治疗。4. 少数病人治疗过程中无任何不良反应。5. 外用治疗未见系统不良反应。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药过敏者以及手术后未愈合创口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用。 |
|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目前尚缺乏儿童用药方面的实验资料,建议儿童不宜用药。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服用。 |
| 药理作用 | 1.本品为麦角菌科真菌冬虫夏草菌人工培养制成的口服胶囊剂,有镇静催眠,保护心律等作用。化学成分分析证明,本品含有17种氨基酸,10种微量元素及D-甘露醇,麦解甾醇等。2.药理研究表明,经深层发酵所得菌体,对动物中枢神经系统有明显的镇静催眠作用,能显著延长戊巴比妥钠动物的睡眠时间。腹腔注射虫草菌体热水浸液,对实验动物有明显的耐缺氧作用。虫草水煎液对单核吞噬细胞的吞噬功能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对乌头碱所致的心律失常也具有保护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宁心宝胶囊需一周后起效,故不宜用于危及生命的严重心律失常、孕妇及过敏体质者。2.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 本药仅供外用,不可口服。2. 本药不能接触眼部。若不慎进入眼部要立即用清水冲洗净。3. 用药后立即盖紧瓶盖,防止药液蒸发。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