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化瘀,通脉养心。用于冠心病稳定型劳累性心绞痛Ⅰ、Ⅱ级中医辨证属心血瘀阻证,症见胸痛、唇舌紫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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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丹参、川芎。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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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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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50028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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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瘀,通脉养心。用于冠心病稳定型劳累性心绞痛Ⅰ、Ⅱ级中医辨证属心血瘀阻证,症见胸痛、唇舌紫暗。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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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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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及有出血倾向者。2、阴虚阳亢或肝阳化风者。3、对本品成分过敏者。4、本品不能与含有藜芦的药品同时使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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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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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血化瘀,通脉养心。用于冠心病稳定型劳累性心绞痛Ⅰ、Ⅱ级中医辨证属心血瘀阻证,症见胸痛、唇舌紫暗。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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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目前尚无哺乳期妇女及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用药临床试验资料。2、临床试验期间个别患者出现尿路感染,与试验药物可能无关。3、在治疗期间,心绞痛持续发作,宜加用硝酸酯类药。若出现剧烈心绞痛,心肌梗死,或见气促、汗出、面色苍白者,应及时急诊救治。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