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瘙痒症,湿疹、皮炎,详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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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盐酸多塞平。 |
大黄、蒲公英、陈皮、木鳖子、白芷、天花粉、金银花、黄柏、乳香(制)、当归、赤芍、甘草、蛇蜕(酒制)、干蟾(制)、蜈蚣、全蝎、芒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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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河北百善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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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591 |
国药准字Z20063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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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瘙痒症,湿疹、皮炎,详见说明书。 |
清血败毒,消肿止痛。用于脏腑毒热,血液不清引起的梅毒,血淋,白浊,尿道刺痛,大便秘结,疥疮,痈疽疮疡,红肿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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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涂于患处,每日2~3次。 |
口服。一次5粒,一日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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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全身的不良反应一般为嗜睡,还可有口干、头痛、眩晕、疲倦、情绪改变、味觉改变、恶心、焦虑和发热等。2.局部的不良反应有一过性刺痛感和/或烧灼感、瘙痒、红斑、皮肤发干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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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尽量不用本药。儿童用药:儿童尽量不用本药。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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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瘙痒症,湿疹、皮炎,详见说明书。 |
清血败毒,消肿止痛。用于脏腑毒热,血液不清引起的梅毒,血淋,白浊,尿道刺痛,大便秘结,疥疮,痈疽疮疡,红肿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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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用于眼部及粘膜部位; 2.由于外用后仍可吸收入血,20%的患者外用后可有嗜睡,特别外用超过10%体表面积时,应提醒患者不要驾驶车辆或操作危险的机器。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8天。 3.用药时应避免饮酒,因酒能加剧此药的作用; 4.使用本品前至少两周应停用单胺氧化酶(MAO)抑制剂类药物。 |
1.心脏病及脾胃虚弱者慎服。 2.本品不宜大量、长期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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