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瘙痒症,湿疹、皮炎,详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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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盐酸多塞平。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克含硝酸咪康唑20mg、丙酸氯倍他索0.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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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华润顺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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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591 |
国药准字H440247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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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瘙痒症,湿疹、皮炎,详见说明书。 |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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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涂于患处,每日2~3次。 |
外用。一日1-2次,均匀涂敷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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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全身的不良反应一般为嗜睡,还可有口干、头痛、眩晕、疲倦、情绪改变、味觉改变、恶心、焦虑和发热等。2.局部的不良反应有一过性刺痛感和/或烧灼感、瘙痒、红斑、皮肤发干等。 |
用药部位可产生水泡、红斑、充血、灼热、瘙痒等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还可引起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长期大面积用药可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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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尽量不用本药。儿童用药:儿童尽量不用本药。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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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瘙痒症,湿疹、皮炎,详见说明书。 |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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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用于眼部及粘膜部位; 2.由于外用后仍可吸收入血,20%的患者外用后可有嗜睡,特别外用超过10%体表面积时,应提醒患者不要驾驶车辆或操作危险的机器。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8天。 3.用药时应避免饮酒,因酒能加剧此药的作用; 4.使用本品前至少两周应停用单胺氧化酶(MAO)抑制剂类药物。 |
1.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儿童需在成人监护下使用;4. 皮肤破损处不宜使用;5. 长期使用可能导致皮肤萎缩等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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