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炎症性丘疹、脓庖及酒渣鼻红斑的局部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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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含甲硝唑7.5毫克,辅料为:甘油、卡波姆、羟苯乙酯、氢氧化镁。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福昔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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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康正药业有限公司 |
南京臣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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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522 |
国药准字H2004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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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炎症性丘疹、脓庖及酒渣鼻红斑的局部治疗。 |
主要用于皮肤浅表真菌感染,如手癣、足癣、体癣、股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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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清洗患处后,适量涂用,每日早、晚各1次。1.酒渣鼻红斑:2周为一疗程,连用8周。2.炎症性丘疹、脓庖:4周为一疗程。 |
成人:口服。每次0.2g,每日3-4次。12随以上儿童剂量同成人。6-12岁儿童:口服。每次0.1-0.2g(1-2包),每日4次。可根据医嘱调节剂量和服用次数。除非是医嘱的情况下,每以疗程不超过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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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数患者可有短暂的红斑、皮肤干燥、烧灼感和皮肤刺激性反应。因本品可自粘膜吸收,长期大量使用后可能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部不适、口腔金属味等胃肠道反应;可逆性粒细胞减少;头痛、眩晕、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及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尿液颜色发黑等其他反应。 |
1本药或利福霉素类药过敏者; 2肠梗阻者; 3严重的肠道溃疡性病变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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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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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服用方法参见【用法用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药物对妊娠的影响:动物试验本药无致畸作用。但妊娠期妇女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因此,妊娠期妇女需权衡利弊后用药。 2.药物对哺乳的影响:本药口服后只有极少量被吸收,在乳汁中的浓度也极低。哺乳期妇女可在有适当医疗检测的情况下服用本药。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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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炎症性丘疹、脓庖及酒渣鼻红斑的局部治疗。 |
主要用于皮肤浅表真菌感染,如手癣、足癣、体癣、股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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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该药品具有抗厌氧菌作用,作用机制为阻碍细菌代谢,促其死亡。 |
利福昔明是广谱肠道抗生素。它是利福霉素SV的半合成衍生物。利福昔明和其他利福霉素类抗生素一样,通过与细菌DNA-依赖RNA聚合酶的β-亚单位不可逆的结合而抑制细菌RNA的合成,最终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由于其与酶的结合是不可逆的,所以其活性为对敏感的杀菌活性。对利福昔明抗菌活性的研究显示,本品与利福霉素具有同样广泛的抗菌谱,对多数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包括需氧菌和厌氧菌的感染具有杀菌作用。由于利福昔明口服时不被肠道吸收,所以它是通过杀灭肠道的病原体而在局部发挥抗菌作用。毒理研究:重复给药毒性:大鼠每天口服本品25mg/kg、50mg/kg及100mg/kg,连续180天后,耐受性好,除雌鼠血清胆固醇呈剂量相关性增加外(可能为对肠道菌群产生作用的结果),未见其他异常变化。遗传毒性:体内外未见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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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儿童服用本药不能超过7日。 2.对6岁以下儿童建议不要服用本药片剂或胶囊。 3.长期大剂量用药或肠黏膜受损时,有极少量(少于1%)被吸收,导致尿液呈粉红色。 4.请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 5.如果产生了对抗生素不敏感的微生物,应中断治疗并采取其他适当治疗措施。 6.对驾驶员和操纵机器者的影响:未知。 7.药物对妊娠的影响:动物试验本药无致畸作用。但妊娠期妇女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因此,妊娠期妇女需权衡利弊后用药;药物对哺乳的影响:本药口服后只有极少量被吸收,在乳汁中的浓度也极低。哺乳期妇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