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炎症性丘疹、脓庖及酒渣鼻红斑的局部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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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含甲硝唑7.5毫克,辅料为:甘油、卡波姆、羟苯乙酯、氢氧化镁。 |
本品主要成份为:异维A酸,又称13-顺式维A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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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康正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东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东海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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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522 |
国药准字H20055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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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炎症性丘疹、脓庖及酒渣鼻红斑的局部治疗。 |
适用于重度痤疮,尤其适用于结节囊肿型痤疮,亦可用于毛发红糠疹等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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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清洗患处后,适量涂用,每日早、晚各1次。1.酒渣鼻红斑:2周为一疗程,连用8周。2.炎症性丘疹、脓庖:4周为一疗程。 |
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口服治疗痤疮的剂量应因人而异,从0.1~1(mg/kg)/日不等,一般建议开始剂量为0.5(mg/kg)/日,分两次口服。本药为脂溶性,进餐时服药可促进吸收,治疗2~4周后可根据临床效果及不良反应酌情调整剂量。6~8周为一疗程,疗程之间可停药8周,停药后短期内可持续改善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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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数患者可有短暂的红斑、皮肤干燥、烧灼感和皮肤刺激性反应。因本品可自粘膜吸收,长期大量使用后可能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部不适、口腔金属味等胃肠道反应;可逆性粒细胞减少;头痛、眩晕、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及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尿液颜色发黑等其他反应。 |
孕妇、哺乳期妇女、肝肾功能不全,维生素A过量及高血脂症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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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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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对儿童的安全性尚不清楚。药物过量可发生骨结构的改变,包括儿童骨骺盘早熟融合。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育龄期妇女及其配偶服药期间及服药前、停药后应3个月内应严格避孕,接受治疗2周前作妊娠试验,以后每月1次,确保无妊娠。 老人注意事项: 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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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炎症性丘疹、脓庖及酒渣鼻红斑的局部治疗。 |
适用于重度痤疮,尤其适用于结节囊肿型痤疮,亦可用于毛发红糠疹等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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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该药品具有抗厌氧菌作用,作用机制为阻碍细菌代谢,促其死亡。 |
1.药理学:本药的作用机制尚未完全清楚。用于治疗痤疮时具有缩小皮脂腺组织,抑制皮脂腺活性,减少皮脂分泌,减轻上皮细胞角化及毛囊皮脂腺口的角质栓塞,并抑制痤疮丙酸杆菌数的生长繁殖。近来研究还表明本药可调控与痤疮发病机制有关的炎症免疫介质以及选择性地结合维A酸核受体而发挥治疗作用。 2.毒理学:试验表明有严重致畸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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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药避免与维生素A及四环素等同时服用。 2.用药期间及停药后三月内不得献血。 3.避免太阳光及UV射线过度照射。 4.糖尿病、肥胖症、酗酒及高脂血症、脂质代谢紊乱者慎用。 5.治疗初期痤疮症状或许有短暂性加重现象,若无其他异常情况,可在严密观察下继续用药,不宜同时服用其他角质分离剂或表皮剥脱性抗痤疮药。 6.必要时可用温和的外用药作辅助性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