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化瘀,理血止痛。用于风虫牙痛,龋齿性急、慢性牙髓炎,牙本质过敏,楔状缺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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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芫花根、地骨皮。 |
石斛、人参、山药、茯苓、甘草、肉苁蓉、枸杞子、菟丝子、地黄、熟地黄、五味子、天冬、麦冬、苦杏仁、防风、川芎、枳壳(炒)、黄连、牛膝、菊花、盐蒺藜、青葙子、决明子、水牛角浓缩粉、山羊角。辅料为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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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午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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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010 |
国药准字Z15020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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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瘀,理血止痛。用于风虫牙痛,龋齿性急、慢性牙髓炎,牙本质过敏,楔状缺损。 |
滋阴补肾,清肝明目。用于肝肾两亏,阴虚火旺,内障目暗,视物昏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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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适量,涂擦患牙处,或用药棉蘸取药液1~2滴塞入龋齿窝内。重症可反复使用。 |
口服。一次7.3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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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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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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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血化瘀,理血止痛。用于风虫牙痛,龋齿性急、慢性牙髓炎,牙本质过敏,楔状缺损。 |
滋阴补肾,清肝明目。用于肝肾两亏,阴虚火旺,内障目暗,视物昏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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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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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详见说明书。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适用于早期圆翳内障(老年性白内障)。 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