肚痛泻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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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肚痛泻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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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氢氧化铝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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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OTC乙类 |
处方药 |
| 品牌 | 奥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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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0.2g*50丸 |
每片含主要成份氢氧化铝0.245克、三硅酸镁0.105克、颠茄流浸膏0.0026ml |
| 剂型 | 丸剂(小蜜丸)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黄柏、肉桂、丁香、陈皮、木油、薄荷脑及甘草等。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主要成份氢氧化铝0.245克、三硅酸镁0.105克、颠茄流浸膏0.0026毫升。 |
| 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水丸;气微,味微辣,略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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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ZC20150007 |
国药准字H53021466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散寒,理气止痛。用于寒凝气滞所致的腹中冷痛,胸胁胀闷,呕逆吐酸。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也可用于慢性胃炎。 |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三至四次。成人每次五至六粒;儿童每次二至三粒。平时饭后减量服用此药三丸,能助消化并清理肠胃。牙齿蛀痛,用此药一丸塞入牙孔,其痛立止。 |
口服。成人一次2-4片,一日3次,饭前半小时或胃痛发作时嚼碎后服。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1.长期大剂量服用,可致严重便秘,粪结块引起肠梗阻。2.老年人长期服用,可致骨质疏松。3.肾功能不全患者服用后,可能引起血铝升高。 |
| 禁忌 |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阑尾炎、急腹症患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慎用。 |
| 儿童用药 | 儿童禁用。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 老人用药 |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尚未明确。 |
| 药理作用 | 药理研究表明,奥松肚痛泻丸具有较强抑菌、镇痛和解痉等作用。对于细菌以及肠功能亢进引起的泄泻具有较好的止泻作用。对福氏志贺菌、痢疾志贺菌、肠炎沙门氏菌、伤寒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标准金黄色葡萄球菌、标准福氏志贺菌、标准绿脓杆菌和标准大肠杆菌等引起的感染均有较好的治疗作用。 |
1.长期大剂量服用,可致严重便秘,粪结块引起肠梗阻。 2.老年人长期服用,可致骨质疏松。 3.肾功能不全患者服用后,可能引起血铝升高。 |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胃热胃阴虚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唇燥口干、喜饮、大便干结。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妊娠期头三个月、肾功能不全者、长期便秘者慎用。3.因本品能妨碍磷的吸收,故不宜长期大剂量使用。低磷血症(如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慎用。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高血压、心脏并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功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等患者慎用。5.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1.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后一小时内应避免服用其他药物,因氢氧化铝可与其他药物结合而降低吸收,影响疗效。2.本品与肠溶片同服,可使肠溶片加快溶解,不应同用。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