尿素乳膏对比咪康唑氯倍他索乳膏

3图 尿素乳膏

尿素乳膏

非处方药 医保甲类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尿素乳膏
尿素乳膏
尿素乳膏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尿素乳膏 尿素乳膏 咪康唑氯倍他索乳膏 咪康唑氯倍他索乳膏
类型

非处方药

处方药

品牌

规格

20g

剂型

乳膏剂

主要成分

本品每克含尿素100毫克,辅料为十二烷基硫酸钠、羟苯乙酯、甘油、三乙醇胺、硬脂酸、白凡士林、单硬脂酸甘油酯、液状石蜡、纯化水。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硝酸咪康唑0.02g﹑丙酸氯倍他索等0.5mg。

性状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生产企业

上海运佳黄浦制药有限公司

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3666

国药准字H35021395

作用与功效

用于手足皲裂;也可用于角化型手足癣所引起的皲裂。

本品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用法用量

局部外用,涂于患处并轻轻揉搓,一日2-3次。

外用。一日1—2次,均匀涂敷患处。

不良反应

偶见皮肤刺激和过敏应。

1. 用药部位可产生水泡,红斑,充血,灼热,瘙痒等刺激症状。2. 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3. 还可引起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4. 长期大面积用药可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5. 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禁忌

1. 对皮质激素类药物及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 面部、眼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褶皱部位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权衡利弊后使用。2. 孕妇禁止长期、大面积使用。

儿童用药

对于儿童,如大面积用药或长期用药,会增加药物的全身吸收,故婴儿及儿童不宜使用。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慎用。

药理作用

本品可使角质蛋白溶解变性,增进角质层水合作用,从而使皮肤柔软,防止干裂。

本品为硝酸咪康唑与丙酸氯倍他索的复方制剂。硝酸咪康唑为咪唑类抗真菌药,具有抑菌作用,浓度高时也可具杀菌作用;可抑制真菌麦角固醇等固醇的生物合成;作用于真菌细胞膜,损伤真菌胞膜和改变其通透性,致胞内重要物质漏失;也可抑制真菌的甘油三酯和磷脂的生物合成;亦可抑制氧化和过氧化酶的活性,引起过氧化物在胞内过度积聚,导致真菌亚细胞结构变化和坏死;对白色念珠菌则可抑制其芽孢转变为具有侵袭性的菌丝。丙酸氯倍他索为高效外用皮质激素,具有毛细血管收缩作用和抗炎作用。

注意事项

1.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2.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3. 过敏体质者慎用;4. 皮肤破损处不宜使用;5. 如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1. 本品含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 综合症、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使用、亦不能采用封包治疗。2. 任何全身使用皮质激素可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在局部使用皮质激素时均可能出现。因此,大面积使用本品不能超过2周;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 5%-10%,连续用药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不易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3. 使用时如发生刺激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停药并进行适当的治疗。4. 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感染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5.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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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96111718(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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