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巴韦林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利巴韦林片
|
希路信(头孢呋辛酯胶囊)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希路信 |
|
| 规格 | 20mg |
0.125g*12粒 |
| 剂型 | 片剂 |
胶囊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利巴韦林。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呋辛酯。 |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9087 |
国药准字H19990251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本品适用于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耐甲氧西林株除外)及流感嗜血杆菌、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伯菌、奇异变形杆菌等肠杆菌科细菌敏感菌株所致成人急性咽炎或扁桃体炎、急性中耳炎、上颌窦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支气管炎、单纯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及无并发症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和宫颈炎。儿童咽炎或扁桃体炎、急性中耳炎及脓疱病等。 |
| 用法用量 | 口服。|1.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疗程7天。|2.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次,疗程7天。|3.小儿每日按体重10mg/kg ,分4次服用,疗程7天,6岁以下小儿口服剂量未定。 |
口服。成人一般 一日0.5g;下呼吸道感染患者:一日1g;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患者:一日0.25g。均分2次服用。单纯性淋球菌尿道炎单剂疗法剂量为1g 。小儿 急性咽炎或急性扁桃体炎:按体重一日20mg/kg,分2次服用,一日不超过 0.5g;急性中耳炎、脓疱病:按体重一日30mg/kg,分2次服用,一日不超过1g。 |
| 不良反应 | 1.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2.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并可致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 |
1.常见腹泻、恶心和呕吐等胃肠反应。2.少见皮疹、药物热等过敏反应。3.偶见假膜性肠炎、嗜酸粒细胞增多、血胆红素升高、血红蛋白降低、肾功能改变、Coombs试验阳性和一过性肝酶升高。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孕妇禁用。 |
1.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及胃肠道吸收障碍者禁用。2.5岁以下小儿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1.本品有较强的致畸作用,家兔日剂量1mg/kg即引起胚胎损害,故禁用于孕妇和有可能怀孕的妇女(本品在体内消除很慢,停药后4周尚不能完全自体内清除)。|2.少量药物由乳汁排泄,且对母子二代动物均具毒性,因此哺乳期妇女在用药期间需暂停哺乳,乳汁也应丢弃。由于哺乳期妇女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具自限性,故本品不用于此种病例。 |
1.动物试验中未发现对胎儿的有害证据,但在人类研究中缺乏足够的资料,因此仅在有明确指征时,孕妇方可慎用本品。2.本品可经乳汁排出,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或暂停哺乳。 |
| 儿童用药 | 6岁以下小儿口服剂量未定。 |
5岁以下小儿禁用本品,宜服用头孢呋辛酯混悬液。 |
| 老人用药 | 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老年(平均年龄84岁)患者的血消除半衰期(t1/2?)可延长至约3.5小时,因此应在医生指导下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
| 药理作用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并可致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 |
本品为第二代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口服经胃肠道吸收后,在酯酶作用下迅速水解为头孢呋辛而发挥抗菌作用。对革兰阳性球菌的活性与第一代头孢菌素相似或略差,但对葡萄球菌和革兰阴性杆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显得相当稳定。除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肠球菌属和李斯特菌属外,其他阳性球菌(包括厌氧球菌)对本品均敏感。本品对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抗菌活性较头孢唑啉差,1~2mg/L的本品可分别抑制对青霉素敏感和耐药的全部金黄色葡萄球菌。对流感嗜血杆菌有较强抗菌活性,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等对本品敏感;吲哚阳性变形杆菌、枸橼酸菌属和不动杆菌属对本品的敏感性差,沙雷菌属多数耐药,铜绿假单胞菌、弯曲杆菌属和脆弱拟杆菌对本品耐药。 本品的作用机制是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 |
| 注意事项 | 1.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2.对诊断的干扰:口服本品后引起血胆红素增高者可高达25%。|3.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一般有效。|4.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反应。|5.本品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6.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含量下降。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类(cephamycins)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类过敏者慎用。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如发生轻度假膜性肠炎,停药即可,但对于中、重度假膜性肠炎患者,须对症处理并给予抗艰难梭菌的抗菌药物。5.本品应于餐后服用,以增加吸收,提高血药浓度,并减少胃肠道反应。6.本品应吞服,不可嚼碎。7.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 |
| 药物相互作用 | 本品与齐多夫定同用时有拮抗作用,因本品可抑制齐多夫定转变成活性型的磷酸齐多夫定。 |
1.有报道氨基糖甙类抗生素与头孢菌素联合用药可导致肾毒性。 2.临床应用头孢菌素患者用斑氏或费氏或Clintesttabets试纸检查尿糖时会出现假阳性反应,但用酶的方法试验则不会出现假阳性。在查血糖时如用铁氰酸方法可出现假阴性结果,头孢呋辛钠不会干扰用碱性苦味酸方法测定尿和血肌苷值。 3.丙磺舒与头孢呋辛酯片同时服用时,其药时曲线下面积可增加50%。1.5g单剂量头孢呋辛酯与1g丙磺舒同时服用后的血药峰浓度(平均14.8μg/ml)比不服丙磺舒的血药峰浓度(平均12.2μg/ml)高。 4.降低胃酸的药物可引起本品的生物利用度降低,同时会影响饭后的吸收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