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下列症状:牙痛、痛经、因创伤引起的疼痛(例如:运动性损伤)、关节和韧带痛、背痛、头痛、以及流感引起的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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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精氨酸布洛芬 |
金樱根、鸡血藤、千斤拔、功劳木、两面针、穿心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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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海南赞邦制药有限公司 |
广西葛洪堂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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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0027 |
国药准字Z450202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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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下列症状:牙痛、痛经、因创伤引起的疼痛(例如:运动性损伤)、关节和韧带痛、背痛、头痛、以及流感引起的发热。 |
清热解毒,健脾除湿,通络活血。用于附件炎、子宫内膜炎、盆腔炎属湿热下注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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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0.2克(以布洛芬计)用法如下: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患者,一次0.2克(1片),一日3~4次。0.4克(以布洛芬计)用法如下: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患者,一次0.4克(1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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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布洛芬可能导致的副作用包括胃肠道不适、消化不良、恶心、呕吐、腹泻、头痛、眩晕、皮疹、水肿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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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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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适用于下列症状:牙痛、痛经、因创伤引起的疼痛(例如:运动性损伤)、关节和韧带痛、背痛、头痛、以及流感引起的发热。 |
清热解毒,健脾除湿,通络活血。用于附件炎、子宫内膜炎、盆腔炎属湿热下注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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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 胃肠道反应者慎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4.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禁用;2.过敏体质者慎用;3.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4.不宜与感冒药同时服用;5.如出现头晕、心悸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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