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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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盐酸氟桂利嗪。 |
盐酸帕罗西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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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澳利达奈德制药有限公司 |
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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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1055 |
国药准字H10950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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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
治疗各种类型的抑郁症,包括伴有焦虑的抑郁症及反应性抑郁症。常见的抑郁症状:乏力,睡眠障碍,对日常活动缺乏兴趣和愉悦感,食欲减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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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起始剂量:对于65岁以下患者开始治疗时可给予每晚2粒,65岁以上患者每晚1粒。如在治疗中出现抑郁、锥体外系反应和其它严重的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如在治疗2个月后未见明显改善,则可视为病人对本品无反应,可停止用药。维持治疗:如果疗效满意,患者需维持治疗时,应减至每7天连续给药5天(剂量同上)、停药2天。即使预防性维持治疗的疗效显著,且耐受性良好,在治疗6个月后也应停药观察,只有在复发时才应重新服药。2.眩晕每日剂量应与上相同,但应在控制症状后及时停药,初次疗程通常少于2个月。如果治疗慢性眩晕症1个月或突发性眩晕症2个月后症状未见任何改善则应视为患者对本品无反应,应停药。 |
口服,建议每日早餐时顿服,药片完整吞服匆咀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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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本药物过敏史,或有抑郁症病史时以及急性脑出血性疾病禁用。 |
下面所列的不良反应中,有些可能会随着治疗时间延长而减轻或减少,—般不会导致停止治疗。下面按系统器官分类及发生率列出了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的定义为:很常见 (≥1/10) ,常见 (>1/100,<1/10) ,不常见 (>1/1000,<1/100) ,罕见 (>1/10000,<1/1000) ,很罕见 (<1/10000) ,包括个别报道。常见和不常见事件的发生率—般根据临床试验中帕罗西汀治疗组病人 (>8000) 人群的安全性汇总资料来判断,一般是指与安慰剂组相比额外增多的发生率。罕见和很罕见事件一般根据上市后资料来判断,是指报告率而不是真正的发生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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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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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
治疗各种类型的抑郁症,包括伴有焦虑的抑郁症及反应性抑郁症。常见的抑郁症状:乏力,睡眠障碍,对日常活动缺乏兴趣和愉悦感,食欲减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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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中枢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有: (1)嗜睡和疲惫感为最常见。 (2)长期服用者可以出现抑郁症,以女性病人较常见。 (3)锥体外系症状,表现为不自主运动﹑下颔运动障碍﹑强直等。多数用药3周后出现,停药后消失。老年人中容易发生。 (4)少数病人可出现失眠,焦虑等症状。 2.消化道症状表现为:胃部烧灼感,胃纳亢进,进食量增加,体重增加。 3.其他:少数病人可出现皮疹,口干,溢乳,肌肉酸痛等症状。但多为短暂性,停药可以缓解。 |
盐酸帕罗西汀为抗抑郁药,是强效、高选择性的5-HT再摄取抑制剂,可使突触间隙中5-HT浓度升高,增强中枢5-羟色胺能神经。仅微弱抑制去甲肾上腺素和多巴胺的再摄取,与毒蕈碱受体或α1-、α2-、β-肾上腺素受体、多巴胺2受体(D2)、5-羟色胺1、2受体(5-HT1、5-HT2)和组胺H1受体几乎无亲和力。对单胺氧化酶无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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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后疲惫症状逐步加重者应当减量或停药。 2.严格控制药物剂量,当应用维持剂量达不到治疗效果或长期应用出现锥体外系症状时,应当减量或停服药。 3.患有帕金森病等锥体外系疾病时,应当慎用本制剂。 4.由于本制剂可随乳汁分泌,虽然尚无致畸和对胚胎发育有影响的研究报告。但原则上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用此药。 5.驾驶员和机械操作者慎用,以免发生意外。 |
警告 |